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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彰:交友要避害
——在第二十期青海省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结业式上的讲话
(2011年6月3日)
2013年05月16日10:39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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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也有朋友;领导干部也需要交朋友。但领导干部最终栽在朋友手里的事频频发生,教训沉痛。这就给我们一个重要提醒:交友要避害。在大家即将结业返回工作岗位之际,我把这句话送给大家,作为母校给你们的临别礼物。

我所说的交友要避害,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避趋害交友。

这是说为什么交友。趋利避害,这是人的行为目的,也是人的行为准则。领导干部交朋友也是如此,也应当如此。

但问题在哪里呢?对领导干部来说,利,往往就是害。利,尤其是物质利益,是领导干部不能随便趋之若鹜的。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把追求物质利益作为行为目的,当成行为准则,最终就会毁掉自己。这种趋利,一开始就是在趋害。

领导干部交朋友,同样不可逐利,即不能为了获取物质利益,例如为了获取金钱而去交朋友。这样交朋友,在起点上就错了,如不调整,终点也很难有好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趋利交友,就是趋害交友;趋利交友,就是奔着糖衣炮弹交友,冲着毁掉自己的结果去交友。请想想,我们能带着这样的结果作为目的去交友吗?显然不能!这就是我所说的“避趋害交友”的意思。

不幸的是,有的领导干部就是在趋害交友。下级求见,很难一见,而老板可以推门而入;群众反映听不进去,而包工头请托可以违规予以满足;他们乐于傍“大款”,拜“大款”,就是利益熏心,图谋不正,结果害了自己。

第二,避害人之友。

这是说交什么友。有些人作为朋友,交多少都没有关系,因为他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求索取,推己及人。有些人作为朋友,交一个也很危险,因为这种人与你交友,包藏祸心,不知哪一天,可能被其所害。这就是我所说的“害人之友”。

“害人之友”脸上无标牌,手上无刀剑,识别极其困难。不仅如此,“害人之友”因为想要害人,就要想方设法靠近人,取悦于人,因而往往满面笑容,热情大方,惹人喜爱,更是让人防不胜防。交友怎么才能避害人之友呢?

其实,对领导干部来说,识别一个人是不是“害人之友”,十分简单,极其容易!“害人之友”,就是“以钱换权”之人。当一个人,与你交友,就是看中你手中的权,而且为能用上你的权,给你送钱送物,特别是重金贵物,这个人就是害人之友。

这种人,一露苗头,就要提防;就要采取措施,比如好言相劝,婉言谢绝。劝谢不听,甚至变本加厉,就要坚决断交。心慈手软,如数照收,继续觥筹交错,你就等于交上了“害人之友”。

当然,“以钱换权”之人,多数并无害人之心,他们送钱送物,只是为了巩固所谓的友谊,表达感情,表示谢意。而且都说是朋友之间,礼尚往来;兄弟之间,有福同享,等等。但只要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办了事;同时,只要他所送钱物达到或超过一定数额;你就等于收下了“定时炸弹”。这种朋友,即使心无恶意,也要算作“害人之友”之列。正因为这个道理,我常常提醒企业界的朋友,别害领导;一个领导干部既然是你朋友,你就别为难领导,不好办的事别要领导办。合乎条件的事为你办了,也就办了,别去酬谢。酬谢就等于害朋友。至于那些少数“朋友”,每送你一次,便在本子上记下一笔,甚至暗中录音录像的,那便是一些标准的“害人之友”,他们一开始就刻意留下证据以便达到害倒领导干部之目的。

这里,我要特别说明,“害人之友”,品类繁多,五光十色,并非“以钱换权”一种。我仅说这一种,是因为这是最大量、最常见、对领导干部杀伤力最大的一种“害人之友”。

(责编:万鹏、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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