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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不要“病态”的城镇化
2013年05月07日09:25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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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城镇化:不要“貌合神离”

核心提示

新型城镇化不是鼓励各地竞争名义的城镇化率

应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

需转变观念、强化政策执行力,防止“貌合神离”的城镇化

过去的五年间,中国的城镇化率由45.9%提高到52.6%,2.63亿农民工从农村来到城市。“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特征。

不要“名义”的城镇化

数字:

近年,各地城镇化率相继公布——今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西藏城镇化率要达到35%以上。贵州2012年城镇化率为35%,根据该省规划,到“十二五”期末城镇化率达到41%左右。

截至去年,南通城镇化率达到59%,苏州甚至达到80%。“但是,新型城镇化不是鼓励各地竞争名义的城镇化率。”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韩康近日在中央党校举办的中国城市发展高层论坛上说,当前,城镇化率成为地方政府热衷的重要发展指标,应将城镇化发展节奏放慢一些,不要急于在未来15-20年间,把最后城镇化空间填平。

中央党校副校长张伯里说:“目前我国城镇户籍人口占比为35%-38%,与城镇化率差距较大,离实现‘人的城镇化’还有很大的差距。”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以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的城镇化率向前推进。但如果按照真实的城镇化来看,应该不到35%。因为有2.63亿是城市流动人口,除去这部分人口之外我们的城镇化率不到35%。”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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