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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三种普遍心理
目前,公车私用者普遍存在三种心理,即贪小便宜心理、侥幸心理、“特权”心理。在这三种心理的支配下,他们公车私用不仅挑战社会大众的容忍底线,更是对相关部门查处公车私用违规力度的考验。
首先,贪小便宜心理。有些领导干部对公车私用抱着“公家的东西不用白不用”的心理,汽油由单位埋单,过路费不用自己掏,公车坏了也由单位修,全然把公务车看成自己私人所有。
其次,侥幸心理。有些领导干部总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倒霉被查到,更有甚者自视职位高、有背景,即使被曝光也能“摆平”。
本刊记者采访的不少市民认为,有些领导公车私用隐蔽性很强,只要不过于张扬,也没有多少风险。“再说,即使老百姓发现想举报,也往往不知道向谁举报,而且举报提供相关证据也很麻烦。”
“目前公务车除警车、城管用等有少数明显标识的公车外,很多机关、国企的公务车与私家车样子难以分清。公众根本不会从车牌号鉴别出是否是公车。所以,只要不被监察部门或媒体记者盯上,被群众举报的可能性极小。”云南一位县级领导对本刊记者说。
事实上,以往很多公车私用者被查处,也几乎是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后,纪检机关才介入调查。纪检机关更多是过年过节进行突击检查。
第三,“特权”心理。有些领导干部认为享受公车是一种权力带来的福利。自己位高权重,就应无时不刻地享受。
“在很多人心中,公车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一种身份的象征,多大领导干部,坐什么样级别的车,都有着明确的规定。”鲁照旺说,“领导干部公车私用,与其说是身份的炫耀,不如说是特权思想在作怪。”(记者 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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