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大家理解不一样。宽泛地理解,就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统筹发展,如果把概念稍微缩小一点,就是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的地区,惠及所有的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大家对“两个惠及”,以及可持续增长上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对如何实现包容性增长有不同的理解。关键是,市场和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政府发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财政税收,这种资源来自于纳税人的贡献,来自于政府预算的安排。因此,如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途径和方式不明确,就很难谈到如何进行财税改革。对于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途径,有三种理解比较有代表性。
第一种理解,特别关注发展成果的再分配,特别是要发挥政府的作用,国家要提取更大比例的财政收入,通过大规模的再分配实现结果的公平。这种途径压缩了市场的作用,可能导致经济增长率比较低,就业不足。如果过多地依靠国家福利,而不是靠自己的奋斗,幸福感并不见得很高。因此,这种模式不大可持续。
第二种理解,关注发展机会的创造,而不仅仅关注于结果。争取使每个人都能根据自身的条件获得发展的机会,通过自身的努力得到发展,享受发展的成果,国家适当提取财政收入,实施适当的再分配政策,创造公平的发展机会,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这种办法和途径,就业充分,人民幸福感强,经济增长率高,是可持续的。
第三种理解,国家大力扩大开支,进行比较大规模的再分配,但提取的财政收入比较少,财政长期赤字,个人付出较少的努力享受更多的福利,从而国际收支赤字也会越来越大。天上不会掉馅饼,也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种方式最后要靠通货膨胀来平衡,结果是低收入人群和地区会更困难,陷入一种恶性循环。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拉美国家在历史上就有这样的例子,也就是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我们还可以看到,其中有的拉美国家经过近十年的政策调整,已经走出这个陷阱,但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们也可以看到,个别南欧国家,本来属于中等收入国家,实际选择的是第三种途径。但是由于在欧元区,有强有力的货币,国际收支平衡,有欧元“保护伞”,所以不见得马上表现为危机。但是,现在“保护伞”已经撑不住了,我们会发现,这些国家原来没有走出中等收入陷阱,可能还要倒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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