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放权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当前,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责划分总体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但也存在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从而阻碍地方因地制宜主动开展工作。
这次改革提出推进向地方放权,既要下放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也要减少专项转移支付。
在此之前,行政审批权下放已进行过成功实践。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暂时停止了20项行政审批的实施。
这一改革立竿见影。当年年底,广东省取消约170项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审批事项,有效减少行政管制,降低创业门槛,充分释放了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放权让地方受益的同时,中央部门可以从繁杂的微观事务中退出,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强化宏观管理上,为市场和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高小平说,放权对政府的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政府要加大对经济社会各方面的估量分析及科学预测,制定相应的方针、目标、政策和制度,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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