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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改革红利”系列调研报告之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个大战略
调查人:苗树彬 方栓喜
2013年04月23日10:10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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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是一个大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作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新要求,并提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调查研究表明,国民收入倍增,重在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即由当前的大约3亿人扩大到6亿人左右。这既体现收入倍增的重大成果,又意味着稳定消费主体的形成;意味着利益关系调整的新突破,从而奠定“橄榄形”社会结构的重要基础;意味着贫富差距的逐步缩小,从而形成走向共同富裕的大趋势。

⒈国民收入的倍增不是贫富差距扩大的收入倍增

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809.8元,是2000年(6280元)的3.47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6977.3元,是2000年(2253.4元)的3.10倍。即使按照可比价格来计算,过去10年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也基本实现翻一番的目标。

但过去10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例如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扩大。200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2.79:1,2011年这一比例达到3.13:1。从城乡内部收入差距来看,也呈现加大加快趋势。例如,2002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收入户是低收入户的6.89倍,2011年这一比例已经高达8.39倍。

调查研究显示,要实现2020年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考虑到人口增长因素,只要今后人均收入年均增长7%—7.2%即可,不存在大的困难。但是,在贫富差距趋势扩大未有根本改观的情况下,即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实现了,也并不能保证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成功。这种倍增也是一种无效、甚至有害的倍增。

⒉国民收入倍增应当是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的倍增

以城镇居民收入数据为例,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中,占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收入是6876.09元,占10%的最高收入户人均收入为58841.87元。如果中低收入户的收入水平均能达到中等户平均水平20154.4元(即中等偏下户、中等收入户和中等偏上户的平均水平),初步测算,全体居民人均收入将达到25565.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7.22%。以此为基数,不到5年时间即可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

调查基础上的测算表明,如果最低收入户年均收入增长9%,最高收入户年均收入增长5%,到2020年最高收入户和最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之比将由当前的8.6倍缩小到5.6倍,两者之间的差距逐渐趋向合理。

⒊中等收入群体倍增是释放消费潜力的前提条件

调查数据显示,在不同收入等级中,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倾向,不仅高于低收入者,而且高于高收入者,其消费倾向是最高的,社会消费倾向呈现“倒U”曲线。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现金消费支出倾向为69.51%,占10%的较高收入户消费支出倾向为67.19%,最高收入户消费支出倾向为59.79%,而同年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倾向远高于高收入群体,均占20%的中等偏下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的消费倾向分别为74.99%、71.77%和68.74%。

在家用汽车、电脑、健身器材、移动电话等耐用消费品的消费数量上,中等收入群体家庭远远高于低收入家庭,在许多耐用消费品消费数量上直追高收入群体。例如,2011年中等收入户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4.97辆,是占10%的较低收入户的2倍多,健身器材的消费量是较低收入户的近3倍;在计算机消费方面,中等收入群体家庭消费的计算机数量占家庭计算机消费量的60%,而低收入家庭只占10%左右。

中等收入群体在文化等服务型消费上的需求远远大于低收入群体。例如,2011年城镇中等收入户在包括交通通信、文教娱乐、医疗保健在内的服务性消费支出上,比最低收入户高出5个百分点以上。有理由预测,随着中等收入群体的进一步扩大,我国文化、旅游等项目的消费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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