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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解释
出国学年仍有学籍管理等开销,不存在“用学费发补助”或“替学校还债”
据东南亚南亚语言文化学院院长陆生介绍,自2000年起,学校开始实施“3+1”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依照学校与国外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外语类专业的本科学生在大三期间赴专业语言对象国高校学习一学年,学校承认其在国外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分。
“学生都是自愿选择是否出国。”陆生表示,由于东南亚、南亚国家距离云南不远,收费相对不高,对学生的吸引力很大。据校方提供的数据显示,东南亚南亚语言文化学院2013届预毕业学生为242人,曾出国学习的达到216人。
云南民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黄素梅称,有关2013届以前参与“3+1”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学生没有缴纳大三学费的说法并不准确。此前,学费是根据学院提供的材料,直接作了退免等灵活处理,从不存在不用缴学费的情况,而学校也没有再为这些学生发放助学金,“但这样的方式其实并不规范。”
为完善教育收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12年9月6日,云南民族大学印发《“3+1”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学生费用缴纳和补助办法(试行)》(即146号文件),提出根据“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均按规定标准缴纳全部四年学费。
陆生说,虽然大三那年学生未在国内上课,但也存在学籍管理、老师帮学生联系国外学校等花销,学生在出国前或回国后还有一段时间是在校内正常上课,所以应该缴纳这一年的学费。而考虑到学生在国外学习、生活不易,学校会按月向学生发放助学金补助,标准以当年应缴学费总额除以10个月计算,并按实际出国月份计发。2月和8月为假期,不计算在内。
“3400元学费除以10个月,每月补助就是340元。”黄素梅说,但助学金支出与出国学生缴纳学费是两类不同性质的费用。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全部学费中提取10%设立专门的助学金,并不是直接用学费来发补助。而学费属于财政非税收入,学校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学校每月的支出,是根据年初的预算批准,按月上报用款计划后,再由财政部门拨下来,并不是学校想怎么花就能怎么花。“说要用学费来替学校新校区建设还债,更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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