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华东政法大学研二学生赵东海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来函,对他此前提出的《申请公开国家发改委提高成品油价格的法律依据》做出了回复。(见本报2月27日相关报道)
这份两页纸的回复主要告知了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法律依据及其查询方法,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的回复还提到,2月份油价上调的依据是《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今年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从2月25日零时起执行。国家发改委通知称,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这是2013年国内成品油价首次调整,上次调价日期为2012年11月16日,两次调价间隔70个工作日。
巧合的是,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当日也对油价进行了调整,于2月25日零时起调降各式汽、柴油价格每公升各0.4元、0.3元 (新台币)。
正在做政府信息公开研究的赵东海有些迷惑,为何在相同的时间段,大陆的油价上涨,而台湾地区的油价却下调。他希望搞清楚的是,国家发改委提高成品油价格的依据。于是,2月26日,他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信息公开的申请。
赵东海说,他也看过国家发改委网站上有关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解释性文章,但仍然有诸多不明白的地方。比如,国家发改委的解释提到,国内成品油的定价机制是国内油价与国际市场3个市场原油价格挂钩,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上涨4%,就进入调整边界,那么,定价机制究竟是与哪3个市场挂钩?为什么是22个工作日?为什么涨幅确定为4%?这些问题是否经过听证?
“油价上调,影响每个公民的利益,国家政府部门应该依法行政,但是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公众却不知油价上调的依据。”于是,赵东海想申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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