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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与文明:中国梦的价值基石
任 平 
2013年04月10日09:10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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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平

现代化背景下的中国梦具有深厚的价值内蕴,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便是中国梦价值内蕴的具体体现。这其中,诚信与文明尤为重要。这是因为,要实现中国梦的共建共享,从价值观的角度来说,我们不仅需要越来越富足的生活,也需要有越来越诚信的道德;不仅需要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也需要文明素养的全面提升。为此,倡导诚信与文明,便成为共建共享中国梦不可或缺的价值基石。

“诚信”的中国梦:中国道路的价值升华

古代中国是高度重视诚信价值的信用之邦。几千年来居于国家精神统治地位的儒家将“人无信不立”作为“仁”学的五端(仁、义、礼、智、信)之一,要求全社会成员加以奉守;不仅把“信守诺言”作为君子的良好操守,更把“取信于民”作为国家统治的民本根基。而现代化在促进社会转型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使社会遭遇了道德失范和秩序真空的困境,导致诚信缺失。这与实现中国梦的美好追求无疑是背道而驰的。

中国梦憧憬的现代化社会不仅是物质丰裕的社会,更是诚信善治的社会。人民群众迫切期待生活在一个没有欺诈、没有假冒伪劣、诚实相亲、信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而一旦诚信阙如,不仅危及社会信用体系,而且也意味着人与社会、人与人甚至人与自我社会关系的撕裂,若任其蔓延,将动摇社会稳定的根基。因此,重建作为诚信交往的社会规范势所必然。这需要从以下两个维度着手。

第一,真诚性维度。这一道德规范和价值操守,不是一种外在面具或一种简单的法律他律,而是人格、心理和行为方式的全面提升。现代化不仅仅是物的现代化,更是一种制度和公民行为方式的伦理和价值的升华。在满足生存性需要之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价值目标之一就是要重建我们生活的道德和价值底线。我们希望过“好的生活”,而这必须要有“好的环境”、“好的信用”和“好的制度”。如果没有诚信,无论是市场经济体系还是法治社会,一切都将难以建立,更难以完善。在诚实守信的国家里,参与社会交往的多元主体之间都必须要有真诚待人之心,这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弘扬,更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素质要求。

第二,交往自尊或尊严的主体性维度。交往行为和制度具有内在的道德维度和诚信价值。诚实守信是一种德性,更是一种作为社会成员交往的自尊和尊严。当我们被人评价为诚实守信时,我们因这种肯定性评价而获得了作为人际交往主体的自尊;反之,当我们被人评价为不诚实、不守信时,我们就会因这种否定性评价而丧失了作为人际交往主体的基本尊严。为此,我们不能沉迷于“利”的诱惑而放弃对自我和他人生命尊严的尊重。无论制度设计或者道德倡导,都应当最大限度尊重社会公民作为主体性的道德尊严,这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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