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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成龙捐宝不如反思古建筑保护
张枫逸
2013年04月09日08:23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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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的尴尬,主要是三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违法成本过低。《文物保护法》对于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罚款上限是五十万元,与巨大经济利益相比,区区几十万元的罚款可谓“罚酒三杯”,怎能斩断伸向古建筑的黑手?

其次,人力物力不足。目前,全国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设立专门文物行政部门的仅有1/4左右,文物行政管理人员平均每县不足3人。文物执法机构不健全的另一面,是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缺乏重视。以山西晋城市为例,过去六年财政收入增加了三四倍,却始终没有增加对文物保护的投入。

此外,私有建筑失范。除国有文物外,很多古建筑的权属归个人所有。一些居民保护意识不足,为了盖新房随意拆除,有关部门缺乏管理权限,难以有效干预。

值得一提的是,成龙在新加坡实地察看拟捐古建筑的安置地点后大受感动,“看着那些精致的模型和三维图样、镭射扫描,我才知道他们已经做了周详的考证和周边环境设计”。一所外国高校对于中国古建筑的重视令我们汗颜。呼吁瑰宝留在中国的同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更要从中得到警醒和反思。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政府职责,厘清居民义务,让古建筑得到更好的保护,不愧对祖先留给我们的这份传统文化和民族记忆。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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