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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镇里说法站不住脚
镇长:有时需要勇气违反规定
不光是响石村,柘汪镇所有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都是采取逐年发放。顾少波说:“总共涉及土地有3000多亩。”
3000多亩补偿款和安置费数额究竟是多少,现在在哪里,用到了什么用途,顾少波没有明确回答。他表示,这笔钱没有存入县人社局作为专款用作村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安置,而是纳入了镇财政的收入中,由财政统一支出。
“这个不叫专款,如果是按照你的说法,这笔钱就放在那里不能动,那我还不如一次性发给他们了。”顾少波说。
刘斌表示,以“防止村民拿到补偿款会坐吃山空”为由,不按规定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行为没有任何依据。
他说:“我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规划,并不是所有人拿到钱都会坐吃山空的。我们的土地补偿款已经到位,给了镇里面,应该一次性拨到村里面,或者按照村里面的分配方式发放到个人头上。”
而物权法也明确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有村民表示,失地农民有权自己决定如何支配使用资金,政府不能以任何理由来违规使用这笔资金。
对于这种“严重违规”行为,顾少波显得理直气壮,他说:“像我这样的共产党员,为的是大家的利益,有时需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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