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促成了网络反腐的勃兴,网络也日益成为监督政府反对腐败的重要手段,改变着中国的民主政治生态。网络、微博、手机等新兴媒体渐成为公众直接便利的反腐肃贪的一个重要渠道,这种新型反腐模式已经成为我国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近期重庆、广东等地发生的网络揭腐事件恰恰暴露出我国反腐体制运作的一些问题。
网络反腐是指在互联网数字化时代,公众借助现代网络高科技技术优势,利用网络的传播便捷、覆盖范围广宽和成本较低、风险系数小的媒介特点,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一种补充形式。
网络反腐是制度反腐的倒逼动力。为改变滋生腐败的宏观制度环境和结构,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国法”和“党纪”两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近年来,反腐制度的建设取得了不少的成就。但是,制度反腐任重而道远,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作为防腐反贪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还没有入法,作为新时期反腐倡廉利器的金融实名制信用体系还有待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停留在表层等等,这些制度的缺失导致一些官员利用职权寻租产生腐败,严重影响社会公平与正义,成为公众网络舆论关注的焦点,也成为网络反腐曝光的重点区域。立足于体制内部的自我监督设计,容易产生反腐制度的惰性,造成查处力度不足,程序缺乏公开等,引起公众对腐败事件处理结果的网络猜测。
网络反腐是制度反腐的形式创新。网络反腐作为体制反腐的一种补充形式,打破了体制内的监督利益格局的壁垒,冲破着传统的反腐格局,释放出民间反腐的正能量。随着网络反腐的深入,与之相关的直接强制性制度供给不断增长,2003年最高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之后,中央纪委监察部和18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相继开通了举报网站,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中共党建辞典》正式收录了“网络反腐”一词,被评价为中国执政者认可网络反腐的重要标志。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也明确强调,要健全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湖南省株洲市等基层地方政府不仅建立了举报网站,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反腐制度化路径,网络反腐正在迈入制度化、常态化。这些举措一方面说明党和政府对网络反腐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倒逼党政官员接受网络舆论的监督。
网络反腐是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网络反腐不仅是对公共权力运行监督的进步,也是公众民主意识增强的标志。网络反腐开始成为人民群众反腐败的监督通道,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基础。网络反腐拓展了公众实现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的政治参与渠道,实现了网络优势与群众力量的结合,不仅是反腐倡廉方面走群众路线,而且成为倒逼实体反腐的一个参照物,有助于推进规范实体反腐。网络反腐打破了制度反腐的非均衡性,在制度变迁中实现确立新的反腐倡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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