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多年来我国素质教育的发展现状,不难发现,由于体制政策等因素导致教育不公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素质教育发展举步维艰,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是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市场的职能关系尚未厘清。现代教育制度对三者职能做出了明确而科学的界定:教育主管部门主要是运用立法、拨款、评估、政策指导、执法监督等手段对学校教育活动进行宏观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维护学校以及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要强化自主性和专业性地位,坚持民众意愿、专家咨询与政府决策相结合,发挥校内外教育专家的作用,通过教育中介组织开展教育决策咨询、评估、监督等活动,创新办学模式和方法,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社会力量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有条件地进入教育领域,坚持公益性原则,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畴内从事教育活动。
但目前三者职能关系比较混乱,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行政权力越俎代庖,对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教学科研、职称评定、师资配备、资金筹措、后勤保障等加以干预,并用升学率这一指挥棒裁断学校的业绩,导致学校以素质教育的名义从事应试教育行为,一方面使教师和学生压力沉重,苦不堪言,另一方面弊端丛生,悲剧频发。
二是城乡教育发展长期失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对城市倾斜的教育政策,城市与农村相比具有政策的优势,城市不仅在学校数量、师资规模和教师质量上具有绝对优势,而且资金和人才也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教育,城乡素质教育二元结构非常突出。尽管近年来通过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使情况有所好转,但局面并未发生根本改观。统计资料表明,2010年我国城市、县镇、农村的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与教职工比例为 11.2:1、13.5:1、16.1:1,考虑到城乡之间教师职称结构差别,重点学校的区域分布、城乡文化环境的巨大差异和城乡收入的巨大差别等,我国城乡学生在分享教育公共资源的不合理差距至少在以上数字差异之上,以至于城乡学生基本素质出现巨大分野,城市学生升学和就业明显强于农村学生。正如厉以宁指出的:“教育资源的非均衡反映于:农村教育资源配置不足,以致学校设备差、师资力量差、学生很难继续深造,从而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而社会垂直流动渠道通常是同个人的学历高低、技术水平和个人能力高低联系在一起的,农村的青年人受教育程度差,又缺少专门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因此,社会垂直流动渠道实际上是对他们关闭的,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如下的不良循环: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等→就业的不平等→收入的不平等→生活的不平等→下一代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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