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中共历次大会代表》是二大代表名单。理由如下:1、这份文献的名称是《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顾名思义,收入文献的应该是代表名单,而非与会名单。2、按照惯例,历次代表大会存档或公布的都是代表名单。比如刚刚召开的十八大,对外公布的就是代表名单。3、名单上有毛泽东的名字。大家知道,毛泽东没有参加二大,但他是二大的代表。作为湖南党组织的书记,毛泽东是完全有资格作为代表参加会议的,而且确实收到会议的通知。把毛泽东收入名单,更说明《中共历次大会代表》是代表名单,而不是与会名单。
如果把《中共历次大会代表》视为二大代表名单,那么,关于中共二大代表的表述应该这样:大会代表有12人。11人参加会议,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毛泽东因故缺席。
另一种解读则恰恰相反。把《中共历次大会代表》视为与会名单,而非代表名单。《中国共产党历史》的编著者实际上就是这种理解,并因而纠结:一方面,必须沿用《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12人之说,因为,这是唯一的关于二大代表的历史文献;另一方面,这个文献却出现了没有出席会议的毛泽东的名字。
由于对《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存在着误读,认为它是与会名单,而非代表名单,因此,一旦历史事实与历史文献发生矛盾,一定认为是历史文献错了,于是轻率地将毛泽东的名字从《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名单上拿下。将毛泽东的名字拿了下来,12人就少了一人,于是出现“尚有一人姓名不详”的说法。
两种解读与研判,笔者认为,第一种解读是正确的,因为它尊重《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权威性,并能自圆其说;而第二种解读是错误的,因为它轻率地改动《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内容,因而不能正确地说明历史,并产生“尚有一人姓名不详”的添足之笔。
(作者周霜梅、刘明钢分别为江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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