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不少人认为,老子是主张搞愚民术的,这主要源于对《老子》第三、第六十五章的理解。在一般人心目中,老子成了主张搞愚民政策的罪人,这实在是一个冤假错案,应该给予纠正。
《老子 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贤”,敦本作“宝”字。《说文》谓“贤,多财也。不尚贤,犹不尚多财”。与下文“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一样,皆指财物而言,不是说不尊重有贤德的人。“虚其心”,民则无欲。“实其腹”,民则无饥饿,当然就会感到满足。“弱其志”,民则无欲望、不争,不受外物之迷惑。无知,意谓没有什么意见,能安居乐业,对生活现状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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