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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雷锋精神蕴含的道德价值需要坚持“三个结合”
坚持把继承与创新结合起来。要深刻认识雷锋精神丰富的道德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继承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理想和“奉献人民、奉献社会、奉献他人”的奉献精神、爱岗敬业的螺丝钉精神、勤奋钻研的钉子精神、朴素节俭的艰苦奋斗精神。要看到雷锋精神不是固化的,需要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要赋予雷锋精神新的时代气息,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世界大势、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日益频繁的文化交流和日趋激烈的文化竞争中,认识和理解它的价值和意义;要丰富雷锋道德精神的时代内涵,使之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人民群众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相贯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精神相融合,展现时代性民族性大众性先进性;要拓展雷锋道德精神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手段,在用好理论、文学、舞台艺术、绘画艺术等传统手段展现和宣传雷锋道德精神的同时,注重开发利用好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传播功能,使宣传雷锋更富有多样性和适应青年人群。
坚持把强化社会道德引领与强化个体道德培育结合起来。社会奉行什么样的道德至关重要,关系民族生存、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在社会生活中,应充分发挥雷锋形象和雷锋精神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看到,道德既是外在的社会规范和要求,也是个体内在的道德觉醒和自觉行动。因此,在彰显雷锋精神的道德价值、加强道德建设过程中,我们既要成为道德建设的倡导者、社会道德现象的评价者、不良道德行为的批判者,也要成为雷锋精神的践行者,强化个体道德培育,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用自己的道德追求、道德行为和道德形象来影响他人、服务社会。只有无数个体的善心善德善行,才能汇成熊熊燃烧的道德火炬,照亮社会,温暖人间。要强化个体修智,通过道德知识、道德原则及规范的学习,提升道德之智,增强道德分析和判断能力,正确认识各种社会道德现象,明辨是非善恶。要强化个体修心,通过内省自身行为,涵养道德之心,培育高尚的道德信念、道德情感和道德责任感、荣誉感,使心中的道德律令成为康德所说的支配行动的“绝对命令”。只有服从内心道德信念和律令而不是强制执行外部规范的行为,才能既服务社会又快乐自己,才是真德、大德之为。要强化个体修养,通过不断调整和修正自己的行为,丰满道德之行,在践履道德责任,实现道德理想的过程中,谱写美好人生。
坚持把提升道德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要坚持把提升道德作为重要目标和评价标准,使彰显雷锋精神的道德价值、弘扬雷锋精神的过程,成为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影响力的过程,成为抵制和消解社会生活领域不良道德影响,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过程。要看到,发展需要道德支撑,道德建设成果要靠发展来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有没有发展、有多少发展,也是评价道德建设的重要指标而且是更为基础性的指标。要把学习雷锋、推进道德建设的活动及其成果引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个体生活等领域,使之成为推动社会发展、个人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主题抓紧抓好,通过发展成就、业绩、进步来展示道德建设的成效和先进道德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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