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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正永:立人民群众需要的法

2013年02月28日08:1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赵正永

立法工作归根结底是为了让发展更加有序、人民生活自尊自信。要坚持把注意力放在社会底层,把关注点放在容易被社会淡忘的群体身上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治是人类进步的重要旗帜,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实现小康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目标,必须加快法治陕西建设。我理解,法治陕西,前提是法,关键在治,就是要形成在宪法精神指导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陕西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就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所有社会成员的行为都置于法律约束之下,做到依法治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愿望是我们的工作目标,立法工作归根结底就是为了让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序、人民生活得更加自尊自信。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立法,坚持把注意力放在社会的底层,把关注点放在容易被社会淡忘的群体身上,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立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愿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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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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