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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实:坚持不懈地提高农民收入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 李 实
2013年02月07日08:34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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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意见》也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这包括改革农村土地征地制度,保证农民获得合法土地收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改革户籍制度,“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种新政策直接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城市化过程,土地的价值和收益会不断上升,如何让农民从土地增值收益中获得好处,一直是一个困扰我们的问题。当然,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土地制度的改革,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如果说改革土地征地制度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内容之一,那么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应该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由于受到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城镇中长期居住的农村外来人口并没有获得当地市民的权利和待遇。他们在就业方面会受到一定的歧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没有享受到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好处。这是一种社会的不公平,而推进农村外来人口的市民化就会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社会公众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着强烈的渴望,因此对出台的《意见》有很高的期待。考虑到收入分配改革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意见》更多地提出了改革的目标、方向和指导原则,而不是立马可以实施的具体措施。总体而言,《意见》提出基本改革思路是明确的,是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思路相容的,也是与建立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一致的。当然,从改革的进程来说,不仅需要改革的目标、方向和思路,还需要具体可行的改革措施和政策,还需要更加具体的实际操作和落实。从这个意义来说,我们更加期待一些具体改革措施的尽快出台,也希望一些具体的改革措施不仅有具体内容,也有可评估的指标。如户籍制度改革,我们很想知道“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何时开始推进,何时全部完成。又如,虽然我们知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是一项较为长期的任务,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我们也想知道政府有关部门计划在多长时间内完成这个过程,在不同时间段内需要解决哪些关键性的问题。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也许我们现在还不能完全看到《意见》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意义,等到若干年以后,《意见》中提出的改革建议得到了一一落实,回头来看它的意义会凸现出来。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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