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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江西萍乡上栗县 20多名教师正常调动 每人竟要交费6000元 县编办和县人保局宣称已退款,部分教师怕被报复不敢退钱
编制内的教师正常调动工作,竟被索缴总计6000元的“编制使用费”和“人事代理费”。这样的怪事发生在江西萍乡上栗县,近日多名教师向媒体曝出此事。2月5日,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当地教师告诉记者,2012年8月,上栗县某镇中心小学一位教师调至另一学校,但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被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编制使用费”3000元、“人事代理费”3000元,总计6000元。据了解,与这位教师有相同遭遇的有20多人。
“6000元相当于3个多月的工资,交这钱没有依据,不合理。”一位已交费的教师表示,自己敢怒不敢言,毕竟要在这里长期工作,调动工作又不容易,迫于无奈只得交钱。不过,也有教师坚持不交。
记者在收费发票(见图)上看到,收入项目一栏写的是“单位与个人往来款”,备注上写的分别是“编制使用费”和“人事代理费”,发票上盖着县编办、县人保局的财务专用章。
该县编办主任秦国庆表示,收了4名调动教师的“编制费”。根据他的说法,收取编制费主要是为了平衡全县教师资源,使城区与山区教师结构更合理。“城区教师编制都满了,而山区老师不够,不愿去,教学都没法组织。”但教师们却反映,需要调动的20多名教师中,大部分都已经缴纳“编制使用费”和“人事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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