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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的新手法对中国是灭顶之灾
党的十八大重申:“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丝毫没有瓜分、肢解国有资产的含义。即使在分配改革的部分也无削弱国有经济的内容,而主张瓜分、肢解国有企业的人却背道而驰,继续想变着法子削弱、消灭国有经济。毫无疑问,国有企业必须深化改革,包括改革经营人员的收入办法。然而改革是使之改好,而决不是改掉。如果将其存量砍掉30-50%,如央企砍去11亿元到16亿元,势必砍掉或肢解一些骨干企业,不仅总量减少到GDP的10%以下,而且一些完整的企业就不存在了,至少不可能“增加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试想,如果按他们的方案办事,中国是什么样子?那将是灭顶之灾。
第一,没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就没有一种经济成分来实现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没有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力量。第二,国家宏观调控就会失去微观基础和基本根基,失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强大物质实体。第三,国家就会损失掉国有企业所拥有的雄厚资源,包括约40万亿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为民谋利的存量资产。第四,不再有质量高、规模大、科技创新能力强、技术装备好、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的特大型企业,提高国民经济素质和质量也将成为一句空话。第五,失去按劳分配的基础,更不可能谈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了。第六,没有国有大型企业,我国就无力参与国际竞争,无法抵御跨国企业对我国重要行业的垄断,国家经济安全根本无法保证。第七,没有强大的国有企业,也就不可能有强大的国防,富国强军之路就会落空,连国家主权也无确实保证。那种用挖社会主义墙脚的办法比当年慈禧用兴建海军的钱去修颐和园更糟糕,简直是自掘坟墓。
愈演愈烈的欧洲债务危机启示我们,用国家全包“由摇篮到坟墓”的办法搞社会福利,表面上一时对群众有好处(为争取选票),长期下去是自掘坟墓,因为财政税收来自百姓。羊毛出自羊身上,最终还是百姓负担,而中间最棘手的则是现任的政府。由于负担过重,不得不一届推一届,到头来走投无路,反倒激起社会动荡。即使让国有企业增加税收,总量资产存量越来越少,最后把国有资产都用尽,也难以应对迅速加重的老年社会负担。这是一条死胡同,决不能重走。正确的办法应当:一循序渐进积累;二多渠道汇集,不要幻想一下子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而应先化解分配最不公平的问题,然后逐步深入配套。从我国实际出发,巨大的社会福利基金,国企可以多拿点,但要顾及它的承受能力和扩大再生产需要,决不能竭泽而渔。
可考虑的路子,是“七渠汇江”,即用七种渠道分多年汇集社保基金:一,国家财政拿20-25%(如增加遗产税、移民税、资源税等);二,各类企业拿20%左右,也可采取缴纳社会保障税的办法;三,劳动者个人拿20%左右(逐年积累);四,社会基金投资增20%左右;五,慈善企业拿2-5%左右;六,其他社会捐赠、国际捐赠等占5%左右;七,老人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多年分期推入(最终收归银行)交2-5%左右。加起来即为100%。在社保之外,还有商业人寿保险作为补充。这样就可以积少成多,不会形成一时重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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