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非政府组织”即“NGO”,是起源于联合国的一个专用概念。又被不少国家别称为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民间组织、民间社团等。它有自己的确切含义和地位,是专指依法建立的、相对独立于国家政府系统,以社会成员的自愿参与、自我组织、自主管理为基础,以社会公益活动或者互益活动为主旨的非营利性、非政治性的一类组织。
在相当多的发达和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已经或者正在成为政府公共事务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伙伴。然而在今天的我国,它却仍然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形象。日常生活当中,有为数不少的各方面人士,包括一些在各级党委工作的干部、在各级国家和政府部门工作的管理者,并不太了解NGO是什么。甚至有的人将非政府组织当作“政府之外的所有组织”,当作“无政府组织”、甚至当作“异己组织”和“反政府组织”,这无论对于非政府组织自身发展来说,还是对于我国政治与行政的现代化来说,都是极为不利的。
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管理体系和政治文明建设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和环节。对于公共管理而言,非政府组织扮演着“三分天下有其一”的角色,它与政府、企业共同构成多元治理结构;对于政治文明建设而言,NGO是公民社会发展的标志性体现形式。因而无论从哪个领域的角度看,非政府组织都是当下我国政治与行政创新与改革中的迫切问题、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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