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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透析 风险不小》续——

求证:大病保障正在加快完善

尿毒症患者住院费用报销不低于70%

人民网记者  姚雪青  王君平

2013年01月31日08:0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加入医保能报销多少?

【回应】 可报销70%血透费用;此外,胡颂文已入低保,个人自付部分按55%比例救助。血透每次个人支付约60元 

胡颂文为自己算了一笔账:在家里的治疗费用,主要包括每8次更换一次透析器的费用,以及使用药水、纯净水等费用。这笔钱,根据每周透析的次数逐年增加:1999年到2002年,大约每年5000元,2003年到2011年,大约每年7000元,2012年大约9000元。一共买回2只血泵,共花1万元。13年的治疗,累计花费10万余元。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安县新农合医保从2003年开始实行,个人缴纳80元,省市县三级政府补助280元;可报销费用中,在乡镇一级医院住院,年累计5000元以下可报销70%,5000元—1万元可报销65%,1万元—3万元可报销60%,3万元—5万元可报销50%,5万元以上可报销70%,一年可实际报销12万元;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是上述标准的80%和60%。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海安县有关规定,尿毒症患者门诊6万元内的血透费用按70%比例报销。

海安县民政局救济救灾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低保户的住院治疗,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再按55%的比例救助,每年封顶2.5万元。尿毒症患者门诊看病享受与住院治疗同样的救助。

海安县社保局一位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尿毒症患者假如按照一般情况下在医院透析,每年的治疗费约是6万元。如果参加新农合,从2003年开始到2012年,可以报销24.5万元。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自从2011年9月江苏省实施终末期肾病(即尿毒症)保障以来,当年全省针对终末期肾病患者补偿3530人次,实际费用报销比例达70.48%;2012年补偿终末期肾病患者2.3万人次,实际费用报销比例达75.92%。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24个省(市、区)把终末期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截至2012年9月底,全国146892名终末期肾病患者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障,医药费用97294.24万元,累计补偿67312.73万元,实际补偿比例69.2%。预计2012年全年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障的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患者超过20万人。

加入新农合之后,2013年,胡颂文可报销70%血透费用;此外,胡颂文已入低保,个人自付部分按55%比例救助。血透每次个人支付约60元。

“以前我对政策不了解,认为说了也没有用;现在知道了,觉得支持还挺大的。”胡颂文说,他有去医院治疗的打算,但自己的腿在10年前摔伤后,不方便行动。曲塘镇民政助理、民政办公室主任丁宏谋告诉记者,“如果胡颂文愿意去医院治疗,但是腿不方便,我们会与居委会协商,尽可能安排电动轮椅或电瓶车让他开着去县医院治疗。” 

本期栏目统筹:史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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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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