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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八大报告 贯彻十八大精神)

程元恒:人民主体地位的内涵和实现途径

程元恒

2013年01月30日08:2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是社会实践主体与制度创新主体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首要观点,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推动实践与创新的活力都蕴含在人民群众之中。毛泽东同志曾指出:“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中国人民中间,实在有成千成万的‘诸葛亮’……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人民既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主体,也是制度创新的主体。只有尊重人民首创精神,集中群众智慧和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

到人民中去。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创造潜力,蕴藏着促进社会进步的巨大热情和聪明才智。激发人民的首创精神,凝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就要使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改革举措、工作部署都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营养,都依靠人民的创造性实践加以落实,使人民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

拜人民为师。拜人民为师、甘做群众的小学生,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这就要求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在生活上关心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各种平台,利用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实践探索中发现良策、汲取智慧,不断提高各项决策和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践行这一宗旨,就是要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一切工作开展都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项权益,着眼于创造人民群众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作者为南京炮兵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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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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