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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增科: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和社会善治
何增科
2013年01月28日11:10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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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和社会善治的转变需要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应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保障民权为重点,改革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那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程序,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民主化、法治化、自治化、社会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满足社会基本需求,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应是围绕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这一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十五个方面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幸福安康,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积极推进十五个方面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这十五个方面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是:以民意畅达为核心的社会政策决策体制改革;以民生财政为取向的政府财政体制改革;以开放社会服务业为方向的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以解决制度公平为关键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以走向国家法团主义为方向的群众权益维护体制改革;以培育与监管并重为方略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以参与式社区治理为方向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以社会工作专业化民间化为方向的社会工作体制改革;以农民工市民化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改革;以建立社会关怀制度体系为方向的特殊人群管理体制改革;以强化社会性规制为方向的健康与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走向协同治理的社会治安体制改革;以风险管理为方向的社会应急体制改革;以动态稳定为方向的社会维稳体制改革;以建立和谐虚拟社会为方向的虚拟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国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和社会善治的必由之路,舍此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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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法团主义,指国家指定或依法规定某些社团为相应界别的唯一合法代表团体,后者享有代表该界别群体与政府进行政策协商的权利,同时有义务动员该界别成员支持政府政策。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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