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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的人感觉上周空气污染影响了自己的生活
69.9%的人期待有关方面找出雾霾成因抓紧积极治理
记者 宁迪 王聪聪
2013年01月22日09:35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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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善环境状况,重点应放在执法层面

调查中,49.0%的人感觉所在地区空气质量较差,30.9%的人感觉一般,仅19.3%的人感觉较好。

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李卫军博士认为,最近中东部地区城市的雾霾成因,主要是城市及周边区域的人为源排放。污染物排放之后加上大区域气象条件不佳,风向较弱且冬季形成逆温层天气,导致了大量人为源污染物无法排放或扩散出去,从而在密集城市区域的中东部形成了大面积的区域性雾霾事件。

他指出,导致区域性雾霾事件的三大人为来源是,冬季燃煤取暖、重工业排放和汽车尾气。“城市里的工业污染、汽车尾气等都集中在各个城市上空,连成一片。一旦类似的大区域气象条件出现,这种大区域性的极度空气污染事件还会再次重现。”

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有哪些?调查显示,排名前三的依次为:“汽车增长快,尾气排放超标”(78.0%),“产能落后,工业污染严重”(70.2%),“建筑施工扬尘”(59.4%)。接下来还包括:“燃煤排放”(54.4%),“地区间污染物扩散”(52.0%),“气候原因”(37.2%)等。

近日,山东济南市民张鹭向当地环保部门打了投诉电话,举报单位附近有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环保局告知我此类事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要找城管部门。我又向城管部门反映,却一直不见有人来管。”

在中国政法大学1月17日举办的“雾霾中喘息的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危机与对策”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胡静指出,目前我国环保相关法律规定较为严格,如环评中的一票否决制。然而环保法的实施程度很低。当前的执法处境是,地方环保部门常常受到制约,不是按章办事,而是按“长”办事,听从地方政府首长的意见办事。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利益考虑,对于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没有依法查处,或者对环保部门的正常执法行为加以干涉。

胡静认为,要改善环境状况,重点应放在执法层面,应该将地方政府纳入我国环境法规制对象,还要设立公众对企业、政府的监督。政府可以考虑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如果地方政府严格执法将实际排污量降到总量控制指标之下,多出来的指标可以用来上马新建项目。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调动地方政府严格执法的积极性。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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