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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热点事件事故责任追究渐无音讯,事件调查雾里看花
专家建议发挥问责处理机制作用
专家:让敷衍塞责者付出代价
王海鹰、傅勇涛
2013年01月21日08:58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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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头无尾:对公众的“二次伤害”

专家认为,应对热点事件是一面镜子。干部有没有执政为民的情怀,是不是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民意放在什么样的位置,决定了他的初衷和态度。

“事件发生后,公众最想知道真相、谁对事件负责、下一步如何改进工作。但是一些地方这三个环节都做不到位,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副教授钟开斌说,有的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很快回应,表态很好,却迟迟没有下文,不禁让人怀疑:他们是真想解决问题,还是纯粹为避免问责、保“乌纱帽”?

同样是“表叔”,陕西杨达才很快被查处,而有些地方却岿然不动;同样是校园惨案,福建南平、山东潍坊等地能迅速处置,及时向外界发布调查进展,而河南光山却封锁消息,官员集体失声;同样是泄漏,杭州苯酚泄漏事故发生后,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知晓公众,提醒事态进展情况,而山西长治则长时间瞒报,酿成波及三省的污染事件……

个别地方突发事件应对“重事中处置、轻事后反思”,往往不计成本、不惜代价,动用公共资源进行应急处置;在事件善后阶段,随着社会关注度下降,“冷处理”成为一些部门的首选。

危机面前,如何处置,考验的是人民群众在执政党干部心中分量有多重。“无视民意、封锁消息、封闭运作,是危机发生后对公众的‘二次伤害’。”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说。

中央出台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提出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求干部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如何带着感情与群众打交道,是很多部门工作人员应该补上的一课。”代红说,是迅速站出来与公众坦诚沟通,还是在舆论质疑声中被迫道歉,说些“高度重视、亲自处理、情绪稳定”之类的官话、套话,反映了干部的群众观念。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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