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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罚单”处理结果为何不同以往
记者 骆沙
2013年01月10日09:25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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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此次事件发生后,身份认证为“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的“长沙警事”曾先后两次发布信息。

  1月4日12点27分,“长沙警事”首次回应称:昨天,有网友通过微博反映了“湘A2901警”不按规定停放的情况,长沙市公安局领导对此相当重视,目前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我们将及时对外公布调查情况,并“感谢大家的监督”。

  1月5日23点02分,“长沙警事”再次发布消息确认:网友所反映情况属实,该车辆系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警用车辆。该分局民警罗某在当天中午下班后,驾驶此警车回到位于谷园路某小区的家中,并将车辆违规停放在禁停路段。

  这条微博还包含了处理决定:其一是针对罗某驾驶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令其迅速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其二是针对罗某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的违纪行为,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车纪律条令》等规定,对其予以行政记过的纪律处分,并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引以为戒。

  长沙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长沙警事”微博由长沙市公安局新闻中心负责管理,已经开设了很长时间,会定期公布警务讯息。他还表示,对民警违规违章行为,警务督察部门进行查处责无旁贷,如果涉及违纪,还应当移交相关纪律部门处理。

  1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长沙市公安局新闻中心一位孔姓负责人。他告诉记者,自官方微博对外通报了处理结果后,目前公众反映较好,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理态度比较积极。

  “包括督察部门在内的多个部门联合处理这次事情,是想给网友一个满意的答复。在处理过程中,我们没有标新立异,是按照正规流程进行。一直以来,对此类事件都是这种处理方式,但这次关注度确实更高一点。”他说,“我觉得,可能也是顺应了最近新交规出台的大背景,大家对规范驾驶、停车等很重视。新交规是公安部出台的,作为公安机关理应带头执法、守法。”

  该孔姓负责人表示,他的感受是,公众需要积极和开诚布公的回应态度。“第一次微博回应是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后;在和本人谈话,了解了真实情况后,第二次通过微博公布调查结果,是顺利成章的。”

  据他回忆,之前针对警务工作的群众监督曾发生在执法办案、警车使用、警察是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公众对警务工作提出疑问,我们就积极回答。现在,微博和网络是社情民意的集散地,也是集中呈现公众关注和观点的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政府机构,必然要从这里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和需求。我们还会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他说。

  他表示,“接受并感谢网友和媒体的监督。”

  “华少爷MHz”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虽然此次事件的关注度很高,但目前并没有给自己带来任何困扰。“倒是我的父母有些担心,怕我惹麻烦。应该就是因为这件事儿,最近‘老口子交通监察大队’已经成了我的粉丝。”他这样说。

  “这次还是缺乏经验,我只分别拍了一张有车牌号和罚单的照片,其实应该拍一张有‘罚单’和车身的全景照,再拍一张局部照。”最后,“华少爷MHz”还不忘“反省”。

  记者查询了“长沙警事”针对此事调查及处理结果的微博评论。除了对当地公安机关“反应迅速”、“接受监督”等正面评价外,也有网友提出,“应公布该警员职务、姓名”、“处罚较轻,未涉及分局负责公车事务的上级领导”等观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化,公众和舆论对政府的监督会越来越普遍,这是社会进步以及公民自主意识和权利增强的表现。但他同时认为,虽然多地都曾出现个人监督公车私用等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但仍需实现监管的制度化建设。“制度层面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说。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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