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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区域协调发展
周 毅 罗 英
2013年01月06日09:54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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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由之路。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攻坚阶段,有必要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更好地抓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发展机遇,积极探索和引领区域协调发展。

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意义

新型城镇化,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和生态文明的理念与原则,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发展,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中国的城镇化被认为是21世纪出现的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两件大事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显增加了有关城镇化的内容,显著提升了城镇化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和发展方略。从“城市化”、“城镇化”到“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折射了中国城镇化发展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变化和深入。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与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这样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推进城镇化,在人类历史上尚无先例可循,因此,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须要结合中国的国情、特殊性与阶段性特点。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新型城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载体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和产业结构转型的有力抓手,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持久的内生动力。人口市民化后的消费需求,以及庞大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建设等需求能产生巨大的需求累积效应,既能应对外需下降,又能释放城镇市民化的消费潜力,助推中国经济成长向内需拉动转型。在世界城市化浪潮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城镇化已成为新兴和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由之路。城镇化作为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承载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

新型城镇化引领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内涵

区域协调发展,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更多依靠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城乡区域发展协调互动来不断增强长期发展后劲。针对发展战略新内涵,需要深入研究解决如下问题。

一是城镇化与区域发展格局相匹配的问题。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发展很不平衡,呈明显的东高西低特征,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个相对成熟的城市群都分布在东部地区,而中、西部地区城市发育明显不足,这导致了人口长距离大规模流动、资源大跨度调运,极大增加了经济社会运行和发展的成本。这种格局不利于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也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

二是城镇化与区域发展质量相互支撑的问题。我国的城镇化存在“大城市病”、“伪城市化”、“半城市化”等诸多过度发展与失衡问题,区域与城市协调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城镇化形态上,一线城市城镇化过度发展,中小城市发展不足,城镇发展规模和层次也与区域发展不能互相支持。尽管城市规模在扩大,但中心城区、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较弱,对区域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有限,反而深陷各种大城市病和由于城市人口过于集中所凸显出的如房价、就业、交通、治安、贫富分化等社会问题。

三是城镇化与区域发展结构相协调的问题。区域协调发展已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滞后直接影响了城镇化的质量,长期以来的区域不平衡和城乡二元结构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而且还形成了城市内部“新二元结构”,农村呈现空洞化趋势,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和社会代价。城镇化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整体布局缺少衔接,区域产业结构布局上易出现盲目性和同质性。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是眼下中小城镇工业化的途径之一,很容易重现发达地区城镇化过程中以牺牲环保、资源枯竭、农民土地利益损失为代价的旧发展模式的弊端。

四是城镇化与区域发展特色相融合的问题。原有城镇化扩张城市、大搞建设过程中,常常忽视了与各区域优势和特点相结合,也忽视了人力、文化、自然环境、地理优势等本地资源。忽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城市发展粗放,房地产化倾向严重。城镇规划和建设严重趋同,贪大求洋,不能很好地体现区域特色和优势。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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