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如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新华社记者第一时间就会议新精神采访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三农”领域的学者。
指导明年“三农”工作文件主题锁定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并强调要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要加快农业的组织和制度创新,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要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为此,要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总的方向是在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的同时,促进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行市场化。
同时,强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在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工夫,尤其要不断创新公益性推广机构的服务机制和服务内容,切实发挥主导性作用。鼓励支持经营性组织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沼气维护、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信息提供等农业生产性服务。
明年,农业部将加大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其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表述令人关注。
中央党校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当前我国城镇化水平为51%多,但由于农民“市民化”政策的滞后,致使我国城镇化水平比发达国家低20%至25%。
数据显示,我国已有2.5亿农民工,然而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还没有在城镇站住脚,缺乏稳定的就业和固定的居所。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李兵弟说:“即使一些已经长期生活在城镇的农村户籍的居民,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难以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与社会保障,成为被边缘化的、被‘城市化’的居民。”
李兵弟认为,农民“市民化”将有利于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他说:“中国应避免农民‘光屁股’进城,要加强保护农村转移人口权益的制度建设。”
专家建议,将农民工纳入人均GDP、各项公共服务统计范畴,将农民工公共服务支出纳入预算,机构、人员的配备要以农民工为依据。此外,还要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包括稳妥有序地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住房供给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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