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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创造活力,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驱动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我们要稳步推进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重要部署。面向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完善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的机制。完善科技促进农业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
加强统筹部署和协同创新,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支持和鼓励各创新主体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探索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模式。完善区域创新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在区域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开放科研设施的合理运行机制。
改革科技管理体制,促进管理科学化和资源高效利用。加强科技宏观统筹。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
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统筹各类创新人才发展和完善人才激励制度。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政策,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等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改变片面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的做法。加强科学道德和创新文化建设。
营造良好环境,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完善和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措施。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创新金融服务科技的方式和途径。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认真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科技开放合作,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国际合作。
方向已经明确,事业任重道远。我国到2020年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只有不到十年的时间了,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打胜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把我国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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