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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

李景田:实现党章的与时俱进

李景田

2012年11月29日08:2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三、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基本规范的与时俱进 

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对党员、党的干部、党的各级组织、党内重大事务的基本规范是党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同十二大以来历次党章修正案一道,实现了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基本规范的与时俱进。 

一是在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上。党的十二大党章站在历史发展新起点上,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建设经验与教训的全面总结,系统提出了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的党的建设纲领,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现阶段党的总任务,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领导作用都重新作出了规定,并对党的建设提出了三项基本要求,即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的十四大党章对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进行了完善,提出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四项基本要求。党的十五大强调要把党建设成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党的十七大党章明确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明确指出,党的建设要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充实了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更加全面、更为科学。 

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相适应,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也不断扩展。党的十三大强调指出,新时期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都应当体现这个指导思想。这实际上确立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位一体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就把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拓展为包括制度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党的十七大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增加了反腐倡廉建设这个范畴。总结30多年的实践探索成果,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把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确定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五位一体。这表明我们党对党的建设内涵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化。 

二是在对党员和党的干部要求上。根据党的任务的不断变化和党员、党的干部在不同时期存在的带共性的问题,党的十二大以来历次党章修正案都对党员、党的干部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要求。鉴于当时的历史状况和党的十一大党章的严重缺陷,党的十二大党章对党员和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要求比过去历次党章的规定都更加严格。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也明确了党员的八项权利。与过去历次党章相比,党的十二大党章还新增了“党的干部”一章,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知识和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干部除必须模范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之外,还必须具备六个基本条件。党的十四大至十七大党章结合新的实际,都对党的干部基本条件进行了修改补充。为了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党的十六大党章对入党条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为了促进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坚持原则的自觉性,加强道德修养,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要求。同时对党选拔干部的原则进行了补充,表述为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党重视监督干部。这就使党章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更为严格。 

三是在党的制度建设上。党章是党的重要制度的集合,党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以及党的自身建设比较重大的制度规范都会在党章中得到充分体现。鉴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是鉴于“文化大革命”中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而给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带来的危害,党的十二大党章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到基层的各级党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更加具体、更加深刻地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对党内决策制度、中央和地方组织的体制、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也作了重新修改。党的十三大党章更加突出制度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办法、完善党内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程序,扩大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调整了中央领导机构设置和组成成员产生办法,完善了企业和不同领导体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能。党的十六大党章进一步强调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对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作了新的补充,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样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十七大党章根据党的建设新变化,在党的组织制度方面,充实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的内容。为了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在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的工作制度方面,补充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内容。经过30年的发展,党章关于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的规定日益完善、科学。 

中国共产党是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改革开放以来党章与时俱进的发展历程表明,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创造精神和实事求是态度,表现在党章修改上既不墨守成规,又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保证党章内容的相对稳定。党章的与时俱进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党的风云激荡的伟大历程,也以法规特有的浓缩和凝练的形式,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历程。党的状况体现党章的状况,党在理论、政治、组织上成熟到什么程度,党章就会成熟到什么程度。认真总结党的十二大以来历次党章发展变化情况,深度分析影响党章变化的诸多因素,由此得到党章与时俱进的几点启示:一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二是必须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保持内容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为前提,做到党章内容稳定性与创新性的统一;三是必须以全党意志为牢固基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广泛研究和正确采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必须适时吸收党的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一个时期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五是既尊重实践尊重创造,又注重在实践中检验真理,适时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的内容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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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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