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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公开征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2月16日
三养老险将可实现城乡衔接转换
2012年11月27日08:57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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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

●缴纳比例:企业缴20%,职工缴8%

●账户管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领取条件: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职工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覆盖范围:截至2011年底,全国参保人数2.8亿人。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

●实施时间:2009年试点,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缴费方式: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覆盖范围: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计3.58亿人参加新农保。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

●实施时间:2011年7月试点,2012年实现全覆盖。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缴费方式:居民缴费、政府补贴

●享受待遇: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覆盖范围:截至2011年底,27个省份试点,覆盖面约为60%。

●待遇支付: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235万居民领取城居保养老金。(记者韩宇明 新京报制图/赵斌)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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