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
2012年11月21日09:1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四、加强社会建设和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我们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步伐,完善社会领域体制机制,更好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更加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
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辅相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建设虽有很大进步,但仍是一块“短板”。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会拖经济发展的“后腿”。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发展并不能自动带来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我国发展到今天,加强社会建设,既是提高民生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现代国家的基本要求。现在我们也有条件逐步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按照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在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建设。
(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民生一头连着民利和民心,一头连着内需和发展,既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又是发展的有效途径。群众吃穿用问题基本解决后,对住房、教育、医疗、文化等需求不断增长。做好民生工作,不仅可以直接改善老百姓生活条件和环境,而且能够扩大消费、增加投资,拉动经济发展。做好民生工作,还能够提高人们健康、文化、科技等素质,这有利于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因此,必须更加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位置。
(三)着力构筑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
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应合理区分基本需求与非基本需求。政府要着力保基本,构筑起使群众能够安心生产生活的保障网,这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责。织起保基本的安全网,要努力做到全覆盖,在保障对象上面向全体居民,在制度上不留空白,实现应保尽保;还要努力做到可持续,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发展中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近年来,我们实施保障房建设、医改、城乡居民养老等民生工程,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上迈出重要步伐。今后,要进一步实施好重大民生工程,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巩固和发展全民医保成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四)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民生与社会建设涉及资源配置、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和保障。社会领域改革与经济、文化乃至政治等领域改革密切相关,是把转方式贯穿经济社会全过程和各领域的重点任务。改革的重要原则是促进社会公正、保障机会公平。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重点推进教育公平、就业公平、创业公平,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同时,要加快建立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体制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及相应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从而形成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事业和产业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社会发展政策,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发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培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产业,形成多元发展格局,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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