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由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治体系中的领导核心,因此,党内民主发展状态对于整体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起着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甚至是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
引领带动作用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的观点。十八大报告再次重申这一思想,指出“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党内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组成部分。由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治体系中的领导核心,因此,党内民主发展状态对于整体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起着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甚至是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比如,党的决策与人大、政府的决策边界,党管干部与群众选举的关系,等等,都直接影响着人民民主的发展,牵动着政治体制的运转。从这一意义上讲,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中国条件下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极重要问题。
也正是从这样的视角出发,理解十八大报告关于党内民主的论述,需从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全局性和整体性要求来看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比如:十八大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强调“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强调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等等,都与党如何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实现自己的领导相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而党内民主是其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在基础、内在政治素养。
重在制度建设
提升党内民主发展水平,重在制度建设。十八大报告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首要问题。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和工作制度,也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因此,如何健全民主集中制,其意义非常重大。
十八大报告总结了近十年来各地的经验,强调强化党的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这有利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各级党代会和闭会期间的全委会原本是各级党的最高领导机构,但在实践中,常委会往往成为决策机制的核心,因此,在党内民主的发展过程中,强调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以全委会的作用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具有一定意义,是党内领导体制改革的特定步骤或环节。从十六大以来党就提出这一观点,十八大再次强调这一问题,说明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的民主政治发展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而大会报告所说的“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则又是从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权力运行的程序上,增强民主集中制在制度设计上的科学性和落实中的可行性,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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