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纪委党风室
今年以来,哈尔滨市结合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强力推进,将现有村级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农民负担管理小组、合同管理小组等村级监督组织进行整合,在全省率先组建了监督内容更丰富、协调组织更统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1390个,覆盖面达到了75%。通过有效监督,解决了村级监督缺位、失位、错位的问题,提升了村民自治的水平,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实施“强县”新战略、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参与热情
哈尔滨市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开展“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因村务监督不力引发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社会矛盾仍时有发生,与行政权力制度建设、县委(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一样,村民自治权力也面临着如何深化和提升公开透明运行效果的问题。为此,哈尔滨市明确规定,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村的有机统一,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形式和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同时组织市、县、乡、村层层召开动员会,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通过文件、广播、标语、条幅、小册子、公开栏等,组织党员干部、相关工作人员及村民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具体规定和要求,营造了浓厚的村务监督工作氛围,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使党员干部和村民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能作用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提高了群众的参与热情。
二、合理设置机构,明确任职条件
一是合理设置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一般由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委员4至6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选举程序,实行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每届三年。二是明确任职条件。把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热心为村民服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威信高、乐于奉献的村民,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必须条件。三是规范产生办法。采取“两推一荐”方式推荐产生候选人,即通过党员和村民代表推出非正式候选人,通过村民自荐产生非正式候选人,由村党支部审查筛掉不合格候选人后,通过对非正式候选人进行预选,推出正式候选人,经正式选举,选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四是理顺工作关系。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监督机构,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指导,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明确职责权限,监督干部廉洁履职
一方面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履行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定期检查、审核财务收支公开情况;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并及时反映村民对“两委”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参与村务活动、监督村务管理、审核村经济收支、要求村务公开、列席村“两委”会议等权利。
四、规范监督工作,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和监督内容,为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工作保障。二是注重在配套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完善首问负责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和工作台账制度,为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明确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得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开展监督活动必须客观公正,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干扰正常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反工作原则、程序和制度,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告诫谈话、终止资格、辞职或罢免处理,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强化组织领导,提高监督水平
一是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检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机制,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基层站所共同参与的村务监督领导体制。强化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责任,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四权分立、三委共治”村级组织权力体系。
二是完善保障措施。哈尔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全力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协调和帮助解决监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纳入务工补贴人员范围,实行考评奖励机制,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创造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五常市在260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到了“三有三到位”,即办公有固定场所,监督有专门印章,工作有固定流程;实现了人员落实到位,制度和建设规范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三是抓好业务培训。对新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中开展了业务培训。同时,建立长效教育机制,采取以会代训、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村监委会成员开展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其民主监督能力和水平。新整合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发挥了监督作用。如,尚志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先后对400余项村级事务开展了监督,压缩不合理支出124000余元,提出合理化建议50余条,向驻乡镇纪工委和乡镇纪委移交违纪违法线索30余项。巴彦县共开展监督活动130余次,监督公开事项124项,整理群众意见建议86条,均被村“两委”采纳。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