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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時評】因地制宜發展林下經濟

楊加猛

2026年10月26日08:29    來源:光明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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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時評】

近年來,多地出台促進林下經濟發展的政策文件。從山西出台支持政策,到陝西商洛布局林下藥材、森林康養、林業碳匯﹔從雲南楚雄出台全國首部《林下經濟促進條例》,到福建推動全產業鏈延伸與生態旅游協同。各地都在探索生態保護與產業發展的協同路徑。“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發展林下經濟,壯大林草產業”,為這一綠色富民產業發展提供了新的政策指引。

林下經濟以森林、林地及其生態環境為依托,以開展復合經營為主要特征,涵蓋林下種植、林下養殖、產品採集加工、森林景觀利用等業態,是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助力地區綠色高質量發展的核心載體,尤其在促進山區林區保就業、惠民生、增收入方面作用突出。國家林草局數據顯示,2025年全國林下經濟利用林地超0.4億公頃,從業人數達3400萬人,年產值超1.3萬億元。但也應看到,當前部分地區存在產業布局趨同、科技支撐不足、生態保護與產業開發銜接不緊等問題。發展林下經濟,既要善於挖掘森林資源的多重價值,又要尊重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

我國森林資源分布廣泛,各地自然條件、資源稟賦、經濟水平、市場需求都存在差異,決定了不能照搬雷同模式,更不能以產業擴張代替質量提升。

從地方實踐來看,林下經濟發展成效受科技創新、市場消費、政府扶持、經營組織、生態環境等多重因素影響,不存在依靠單一要素實現高效率發展的路徑。從山西、陝西的山地特色產業,到雲南的生物資源利用,這些都表明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在於把適宜的產業布局在適宜的空間,實現資源優勢與市場需求、產業基礎的有效匹配。

推動林下經濟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提升轉變,必須將因地制宜貫穿資源評估、產業規劃、生產經營、價值實現和收益分配全過程。

將生態承載力評估作為項目布局的重要前提,綜合考慮林地保護等級、森林結構、坡度、土壤條件、水源涵養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要求,科學劃定適宜經營區域。對生態敏感地區和依法嚴格保護的區域,以生態保護、自然恢復為主﹔對具備經營條件的林地,合理確定產業類型、經營密度和活動強度。建立覆蓋經營前評估、經營中監測、經營后評價的全過程管控機制,重點監測土壤、植被更新、水環境和生物多樣性變化,防止過度開發損害森林生態系統穩定性。

堅持“一地一品”,圍繞主導資源和特色優勢形成差異化產業布局。條件適宜的林地可發展林藥、林菌、林菜等復合經營,推動林木與林下作物合理配置﹔適宜種植林下藥材的地區,重視品種選擇、道地性和品質控制﹔森林食品資源豐富的地區,加強採集保護、產品加工與品牌建設﹔森林景觀優良、市場可達性較好的地區,重點拓展康養、研學和生態休閑服務。同時暢通生態價值向經濟價值轉化渠道:對可市場化產品,通過產品認証、品牌培育、質量溯源提升市場價值﹔對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保護等較難直接實現市場化的生態服務,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財政支持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對符合條件的林業碳匯項目,在科學計量、嚴格核証基礎上穩妥探索價值實現。

強化科技賦能,加強適生品種選育、綠色防控、生態化栽培、精深加工和森林生態監測等關鍵技術研發,推動科研院所、高校、企業和經營主體協同創新,借助數字技術完善林地資源管理、產品質量追溯和市場供需對接,提升生產經營精准化水平。

此外,還應完善利益共享機制。發揮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用,探索“村集體+合作社+企業+農戶”經營模式,通過訂單收購、保底收益、股份合作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完善金融支持、技術培訓與風險分擔機制,讓發展成果更多惠及林區群眾。

面向“十五五”,各地既應用好森林資源稟賦,又應尊重區域差異和生態承載邊界,堅持因地制宜、科學經營、綠色發展,讓森林生態優勢持續轉化為發展優勢,真正實現生態美、產業興、百姓富。

(作者:楊加猛,系南京林業大學智林國際學院院長、教授)

(責編:黃瑾、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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