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江紅
2026年10月13日08:25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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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時評】
文化遺產是中華文明賡續傳承的重要載體,是中華民族的情感維系和精神標識。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十五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到2030年,文化遺產資源全面摸清,監管體制基本理順,法規制度更加健全,人才隊伍持續壯大,保護督察有力有效,文化遺產大保護格局基本形成,文化遺產在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顯”,標志著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正邁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文化遺產大保護格局彰顯“大歷史觀”“大遺產觀”。從文化遺產、工業遺產、農業遺產、水利遺產等分類保護,到物質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協同保護﹔從考古和文明歷史研究,到黨領導人民在革命、建設、改革和新時代偉大實踐中的歷史物証﹔從博物館、考古遺址、非遺工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到線性遺產、文化線路、國家文化公園,《規劃》強調形成國家文化遺產資源“一本賬”“一張圖”,從全類型、全要素、全時段、全區域進行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保護。“一本賬”解決底數不清的問題,讓全國文化遺產資源家底一目了然﹔“一張圖”解決協同不足的問題,讓保護范圍、管控要求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精准落位,為源頭管控、用途管制提供剛性依據。“大保護格局”尊重不同類型文化遺產間存在的相互依存關系,將自然風貌、歷史文物、精神場所、社會環境等因素視為整體進行保護,同時也反映出文化遺產保護從單一到多元、從靜態到動態的思路轉變,有利於深化文化遺產保護的跨領域、跨部門合作。
《規劃》直接落實了“十五五”規劃綱要中“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的戰略部署,強調依法治理、依規督察。在法治層面,注重構建“法律—法規—規章—標准”四位一體的制度體系,推動文化遺產立法工作,健全文化遺產認定、保護、利用、管理的全流程標准規范,強化行政執法與主體責任的銜接聯動,切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面對跨區域、跨層級、跨領域的系統性治理難題,明確建立由中央文化遺產保護委員會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多方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構建從普查建庫、協同保護、空間管控、投入保障、安全監測到督察問責、組織評估的完整治理鏈條,實現了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從碎片化分類管理向整體協同治理轉型。《規劃》強調以數字化、智能化手段重塑治理方式,建設國家文化遺產資源大數據庫,加強文化遺產數字檔案和數字資產管理,實現對文化遺產和歷史文化空間的實時動態監測。為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人才基礎,《規劃》強調推進文化遺產自主知識體系,通過培育交叉復合型人才、文化遺產人才、基層文化遺產保護人才隊伍,壯大志願者服務隊伍等方式,為文化遺產事業高質量發展筑牢根基。
文化遺產傳承的核心是“守正不守舊,尊古不復古”,在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中賡續中華文脈。《規劃》從文化遺產承載歷史記憶、文化精神與現代價值三重屬性出發,將價值闡釋與活化傳承融入現代社會“載體”系統,構成文化遺產傳承的生態空間。《規劃》把真實保存城鄉歷史文脈作為一切活化利用的前提,堅決防止借“活化”之名行破壞之實、防止過度商業化和景觀化消解歷史真實性。守住這個前提,創新才有根基。文化遺產的存續、活力終究源於人的傳承,《規劃》構建起“以人為本”的多維度傳承活化路徑,採用微改造方式,建立以居民為主體的保護實施機制,讓歷史文化街區留住煙火氣﹔培育遺址類新型公共文化空間,讓沉睡的考古遺址轉型為兼具保護、展示、科研、休閑功能的復合空間﹔鼓勵博物館與非遺聯動展陳、培育非遺傳承體驗新場景,讓非遺以多元、年輕、活躍的形態重返當代生活現場……《規劃》以“空間”和“場景”破題,定義新時代文化遺產與人的關系,讓文化遺產變為可進入、可參與、可分享的場域,融入現代社會生活,進而實現保護與發展的良性互促。
《規劃》專章部署深化文化遺產國際交流合作,拓展了世界格局。通過中外聯合考古、博物館交流、中華文明主題國際巡展等,以“走出去”促進文明互鑒﹔踐行全球文明倡議,實施文化遺產全球伙伴計劃等,以“促合作”參與全球治理﹔履行國際公約,統籌推進各類世界遺產申報與保護提升,以“深參與”融入國際規則與標准制定。《規劃》將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從“一國之務”提升為“全球共治”,把中國的實踐經驗轉化為國際文化遺產治理的中國智慧,讓中華文脈的傳承在文明交流互鑒中拓展更遼闊的空間。
《規劃》回答了“十五五”時期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保護什麼、如何保護、誰來傳承、中國何為”的時代之問。相信,隨著《規劃》各項部署落地見效,五千多年文明薪火將在新時代生生不息,為文化強國建設注入深沉而持久的力量。
(作者:劉江紅,系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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