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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論壇每日推薦(5篇)

2026年09月29日08:00    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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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應對災害風險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 崔鵬

我國國土廣袤、地理復雜、氣候多樣,自然災害易發多發,不僅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而且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造成嚴重影響。近年來,全球氣候變化重塑多圈層孕災成災環境,極端事件的發生頻率、強度、影響范圍、持續時間和季節分布也呈現新的變化,災害風險的復雜性、系統性和不確定性進一步上升。受氣候變化影響,自然災害過程日益呈現多圈層耦合、多過程疊加和多災種衍生鏈生等特征,復合災害與災害級聯效應更加突出,災害危害與未來風險顯著增加。

面對災害風險的新變化和新挑戰,需突破以歷史經驗為重點的傳統認知框架,深化對自然災害孕育、發生、運動和致災規律的科學認識,健全多災種綜合監測預警和信息共享機制,動態完善工程建設防災設防標准,開展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選自《國家治理》2026年第15期)

作者簡介

崔鵬,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研究方向為泥石流、滑坡、堰塞湖等山地災害與水土保持等方面。

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研究院院長 吳玉章講席教授 程國強

樹立大食物觀,發展設施農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是我國立足基本國情農情、順應食物消費升級趨勢作出的戰略選擇,對於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加快建設農業強國具有重要現實意義。當前,我國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建設從立柱架梁邁入全面推進階段,政策、資源、結構、治理相互支撐,取得顯著成效。強化頂層設計,不斷完善相關政策體系,與頂層設計相配套,政策實施框架逐步形成。拓展食物來源,加快形成國土全域開發格局。優化總量結構,持續增強供給適配能力。夯實治理基礎,加快建立監測評價體系。

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保持戰略定力、久久為功,在以下方面實現重點突破。凝聚多元供給的思想共識,把握住毫不放鬆抓好糧食生產、絕不無序開發這兩條底線。夯實多元開發的資源基礎,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在守牢底線的前提下全方位開發食物資源。增強供需結構適配能力,補齊短板,要把大豆、油料和飼料蛋白缺口作為體系建設的牛鼻子,堅持擴國產、拓替代協同發力。提升多元供給質量效益,把科技創新和全鏈增值作為釋放多元供給潛力的引擎。建立跨部門統籌協調機制,把制度優勢轉化為供給能力提升。(選自《國家治理》2026年第15期)

作者簡介

程國強,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吳玉章講席教授,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研究院院長。發表論文250余篇,出版學術專著8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多個項目。

持續深化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

——華東政法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院長、教授 任勇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的重要載體。當前,我國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主要呈現三個特點:全面性,綜治中心需積極發揮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顯著優勢,從橫向和縱向兩個維度做到全面覆蓋。規范性,推動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主要包括場所設置、部門入駐、運行機制、督辦落實、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協同性,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通過統籌政法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分散職能,匯聚矛盾糾紛化解的資源力量。

“十五五”時期,要站在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基層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機制創新、流程優化、資源整合為抓手,推動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走深走實。因地制宜推進機制創新,在做強縣級綜治中心基礎上,鄉鎮(街道)綜治中心應因地施策,各有側重地整合解紛資源。實現矛盾糾紛化解實質性閉環,充分發揮基層群眾主體作用,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奠定良好基礎。(選自《國家治理》2026年第15期)

作者簡介

任勇,華東政法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院長、教授、博導,新時代楓橋經驗與中國式現代化研究院執行院長。主要從事國家治理、政府治理與基層治理等領域研究。發表學術論文百余篇,主持完成十余項國家與省部級科研項目。

加強對外投資法治建設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涉外法治研究院教授 紀文華

對外投資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方面。經過數十年快速發展,我國對外投資規模已躋身全球前列,成就斐然。當前,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地緣政治風險攀升,國際競爭日趨激烈,依靠部門規章與規范性文件開展對外投資管理服務的模式,難以有效回應跨境投資實踐中日趨復雜的法律問題和權益保護需求。

國務院第837號令公布《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對外投資領域首部行政法規,將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對外投資監管經驗和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更好對接國際高標准經貿規則,對推動對外投資在法治軌道上高質量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及其對外投資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具有積極作用。這一規定,以統籌發展和安全為主線,在立法層階、服務理念、安全審查、反制措施、主體責任及合規義務等方面進行重要制度集成和創新,構建起服務、管理、保護、應對多維一體的對外投資制度新架構。加快出台配套規則、規范安全審查程序、厘清反制條款適用邊界、強化多部門協同監管,對接協調國際高標准規則,是實施中需持續關注和推進的關鍵議題。(選自《國家治理》2026年第15期)

作者簡介

紀文華,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經濟法、全球經貿治理政策與法律問題。在《國際經濟評論》《法學家》《法學評論》等期刊發表學術文章數十篇,專著和參編作品多部。

中國古代的防間與保密工作

——國防科技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 熊劍平

防間與保密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屏障。中國古代高度重視防間保密工作,在方法、技術和制度等層面積極探索,積累一定的經驗。

理念認知不斷深化。古人對防間保密重要性的認識隨軍政斗爭升級而不斷加深。《周易》提出“慎言語、守機密”,韓非將信息泄露視為亡國之征。孫子強調“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主張“形人而我無形”的保密最高境界。技術手段迭代升級。圍繞防間和保密工作,古人總結出不少行之有效的方法。明清時期,夜巡詰查、異言異服排查、十家牌法、保甲連坐等手段形成嚴密防護網。制度建設日臻成熟。《周禮》設“環人”專司“捕諜賊”。漢代以降,曹操設“校事”、東吳置“刺奸屯”、唐代設“武德司”、宋代設“皇城司”,專司反諜。清代密折制度使保密工作更嚴密,專用箱鎖、直達內廷、朱批回收、滿文專寫、分人傳送,層層設防。(選自《國家治理》2026年第15期)

作者簡介

熊劍平,國防科技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中國孫子兵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出版著作30余種,發表論文百余篇。

(2026年9月29日推薦,閱讀全文可至人民論壇網)

(責編:代曉靈、劉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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