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曉斌
2026年09月22日08:24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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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時期,我國能源發展進入安全風險疊加演變期、低碳轉型加力推進期、能源創新加速突破期、體制改革深度攻堅期、國際合作調整重塑期。“十五五”規劃綱要就“深入實施能源安全新戰略,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作出部署。今年印發的《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十五五”規劃》提出“2030年初步建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這一主要目標。面向“十五五”,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以安全充裕為前提、經濟可行為基礎、科技創新為引領、體制改革為動力,加快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確保能源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裡。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加快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不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戰略選擇,而且是實現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必由之路,對於我國應對氣候變化風險、節約資源能源、防止環境污染、促進經濟增長乃至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都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我國已經具備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基礎和條件。能源供應體系正由以煤炭為主向多元化轉變,能源發展動力正由傳統能源增長向新能源增長轉變,已基本形成煤炭、石油、天然氣、核電、可再生能源等多元化能源生產體系。2025年我國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再創歷史新高,在全球新增裝機中佔比超過60%﹔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3.99萬億千瓦時,佔各類電源總發電量的38.3%。
同時也要看到,我國以煤炭和石油等化石能源為主體能源的消費結構仍未有實質性轉變。2025年煤炭和石油消費量佔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分別約為51.4%和17.8%,還面臨能源利用效率較低、利用技術相對滯后等一系列挑戰,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能源結構尚不平衡。我國能源具有缺油、少氣、相對富煤的資源稟賦特征,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長期以來以煤炭為主體能源的生產和消費結構。盡管化石能源總消費量呈下降態勢,但是總佔比仍高於70%。今后一個時期,化石能源在我國能源消費結構中的主體地位不會改變。
二是能源利用效率較低。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與發達國家相比依然偏高,同時能源綜合利用率較低,余熱資源利用率整體上低於40%。能源浪費問題長期沒有得到解決,在能源開採、運輸、加工、轉換、使用等環節,既有各種“顯性”能源損失和浪費現象,也有不少“隱性”問題存在。
三是能源利用技術水平有待提升。整體上看,我國能源科技水平還不夠高。傳統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技術相對滯后,煤化工產業低碳化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煤炭氣化和煤制油技術等有待突破。可再生能源發電本地消納不足,外送通道不暢,蓄能儲能設施不完善。新能源開發利用面臨技術瓶頸,風電、光電、氫能、生物能源的穩定性和儲能技術存在難題。推動能源轉型的綠色低碳能源技術創新有待加強,部分核心裝備、工藝和材料仍受制約。
四是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協同機制尚不健全。能源資源生產區與消費區不平衡,各能源類型和行業條塊分割。部分能源產業化程度較低,能源轉型成本較高。新能源規模化發展面臨挑戰,風能和太陽能發電具有波動性,生物質能發電總裝機容量依然不高。傳統電力系統在規劃建設、調度運行等方面已不能適應新能源大規模發展要求。
伴隨經濟社會發展,我國能源需求在中長期都將保持增長態勢,能源保供壓力亦將進一步加大,迫切需要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深入推進能源革命,探索能源轉型發展路徑。既注重傳統能源與新能源的優化組合、協同發展,又推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序替代高碳化石能源,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向自主可控轉變,提升能源系統韌性,全面增強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優化能源結構和配置。改善能源供給結構,合理調配電、油、氣、熱、氫、煤等能源,增加清潔能源供給比例。高質量發展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有序推進水電、核電重大工程建設,統籌推進風電光伏基地建設,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著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發揮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配置資源作用,推動電網主動適應大規模集中式新能源和量大面廣的分布式能源發展。
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節能降碳。推動化石能源與非化石能源在供應和使用全產業鏈條上的協同,增強能源產業鏈供應鏈韌性,保障主體能源自主供應。加強煤炭節能降碳技術創新,增加清潔低碳能源投資。支持鋼鐵、化工、電力和熱力等能源密集型行業轉型,對現有高能耗設施設備進行升級改造,淘汰低效落后產能。推廣新電網技術,開展智能電網建設,擴大綠電應用,建立市場化電力交易體制。穩步提升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的消費比重,推動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
推動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科學處理區域能源需求與供給的關系,統籌能源產供儲銷環節,加大能源科技創新力度,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加強電網、油氣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電力和油氣跨省區輸送通道建設,注重能源、通信和交通等領域基礎設施的融合。適當擴大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儲備規模,健全能源儲備體系,提高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等儲備能力。加大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和增儲上產力度,構建包括地方政府、石油企業、供氣企業、管道運輸企業、城鎮燃氣企業等多層次的產供儲銷體系。
完善能源綜合管理政策。加強能源管理配套政策體系建設,優化新能源領域產業政策,通過稅收減免、財政補貼、定向貸款、利率優惠等財政和金融政策,引導開發新型能源,支持能源企業轉型。優化能源資源空間布局,推動高載能產業向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的地區轉移,構建低碳產業集群,促進新能源就近轉化為高附加值的產品,創新“新能源+”的產業發展新模式。加強能源行業監管,建立信息共享的長效監管機制,維護能源市場公平交易。推進能源安全監測預警能力建設,針對油氣資源開採、石油加工、能源儲備、物流運輸、電力供應等關鍵環節,分行業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建立智慧能源網絡,加強能源數字化建設,推動信息技術與綠色低碳能源產業深度融合。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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