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峰
2026年09月09日08:49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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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實體經濟是一國經濟的立身之本、財富之源。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國金融必須守好服務實體經濟本分,推動高質量發展,決不能脫實向虛。”“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大力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金融法院擔負著服務保障國家金融戰略實施、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職責,能夠為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提供重要司法支撐和保障。《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強金融審判工作”並作出具體部署,為金融司法工作提供了指南。充分發揮金融法院在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方面的積極作用,能夠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基礎上,以高質量金融司法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實體經濟是金融的根基,脫離實體經濟的支撐,金融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近年來,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推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大幅提升。今年以來,我國金融總量合理增長,信貸結構繼續優化,金融體系較好滿足了實體經濟的資金需求。應當看到,金融是創新活躍的行業,金融創新具有兩面性。隨著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在服務實體經濟的同時,如果缺乏必要的規范,也可能引發風險、造成亂象。金融糾紛往往具有標的金額大、涉及主體多、法律關系復雜、風險傳導性強等特征。處理得好不好,直接關系人民財產安全、經營主體生存發展乃至宏觀經濟穩定。
法治是金融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保障。金融司法以法治手段疏通資金進入實體經濟的堵點,有利於推動金融活水與實體經濟良性循環。具體而言,金融司法通過打擊金融犯罪與違規行為,能夠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實體經濟筑牢安全底線﹔通過保護經營主體與投資者合法權益,能夠優化營商環境,為經營主體提供穩定預期﹔通過裁判規則規范金融創新,能夠遏制資金空轉與監管套利,引導金融資源精准滴灌實體經濟。為此,要站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高度做好金融司法工作,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以賦能信用建設夯實市場基礎。信用是金融的基礎,違約失信是金融糾紛產生和激化的一個重要原因。金融司法要尊重金融發展規律,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立案、審判、執行全鏈條熟練運用各種法律手段,引導實體經濟企業樹立誠實守信的信用觀,在法治軌道上推動穩企紓困。比如,圍繞實體經濟企業信用降級、融資受阻等痛點問題,精准匹配與具體金融糾紛類型相適應的裁判方法,能夠幫助相關企業把金融糾紛轉化為盤活企業資產、促進生產經營、保障交易安全的契機,充分彰顯民商事法律維護和鼓勵交易的功能。可實行一案一策,精准靶向治理,依法修復交易關系,以法律關系的穩定保障金融市場交易安全有序。同時,避免機械適用法律的誤區,不僅注重落實法律規則,也要注重實現整體法律秩序的價值追求。
以司法創新穩定企業預期。現代化產業體系以實體經濟為重要支撐,科創型企業是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的重要力量。科創型企業研發投入高、回報周期長,金融資本供給的靈活性要求更高。金融司法要尊重產業發展規律,以司法創新推動科技創新周期、企業成長周期與資本供給周期協同適配,引導金融機構正確處理金融的功能性和盈利性的關系,把功能性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營造有利於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良好發展生態,提振科創型企業發展信心。比如,創新全鏈條紓困機制,把糾紛化解覆蓋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實現全流程護企助企,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安全。
以專業司法助力金融高質量發展。“十五五”時期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對金融司法的專業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以更加專業的金融司法助力降低市場交易成本、防范化解債務違約風險,能夠不斷涵養金融機構長期投資的恆心,推動金融資源持續向實體經濟流動。要依法保護、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兼顧大型金融機構與中小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助力普惠金融提質增效,中小金融機構穩健成長。優化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法院、調解組織協同治理格局。在這個過程中,金融法院應在個案中發現問題、在類案中總結規則,推動各方在聯動中完善制度、協同治理,以規則明確、類案同判的金融司法,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作者為北京金融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 人民日報 》( 2026年09月09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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