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衛挺
2026年08月21日08:50 來源:《 學習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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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十五五”規劃綱要對“發展壯大民營經濟”進行部署。面向“十五五”時期,必須健全完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機制,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制度和政策落到實處,解決好新征程上民營經濟發展遇到的重大戰略和政策問題,切實激發民營經濟發展的活力和動力,全力護航民營經濟擔起更大時代責任。
立足時代之需,深刻把握健全統籌協調機制的戰略意義
站在“十五五”開局之年的新起點上,健全完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機制,是順應時代發展潮流、回應民營經濟期盼的戰略抉擇,關系到頂層設計的落地成色,關系到新征程的使命達成,也關系到宏觀經濟大盤的穩定,必須從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理解其背后的戰略考量和現實意義。
推動頂層設計落地見效的關鍵抓手。近年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各項政策密集發布,政策體系逐步走向成熟,走出了政策制定的“最先一公裡”。實踐中,這些政策涉及財稅、金融、市場監管等多個部門,能否落地見效並發揮最大效能,關鍵在於打破部門壁壘,將分散在各部門的政策資源有效整合起來,確保各項惠企政策在方向上一致、力度上疊加、節奏上協同。為此,必須健全統籌協調機制,有效貫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裡”,將“施工圖”切實轉變為“實景圖”,將各類支持政策切實轉化為民營企業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奮進“十五五”新征程的重要支撐。“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民營經濟要在引領創新發展、參與國家重大戰略、提升國際競爭力等方面發揮關鍵性作用。這既是民營經濟發展的新使命,也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是適應“十五五”新任務、支撐民營經濟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展現更大作為的內在要求和體制支撐。特別是,在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國際競爭愈加激烈的時代背景下,隻有強化機制設計和綜合協調,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深度參與國家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參與構建全球化的產業鏈供應鏈體系,才能更好支持民營經濟實現創新發展、更好參與國際前沿競爭,為我國贏得激烈國際競爭貢獻更強的民營經濟力量。
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的現實保障。當前,有效需求不足、社會預期偏弱仍是經濟運行的重要矛盾,但我國經濟長期向好的支撐條件和基本趨勢沒有改變。民營經濟在穩增長、擴就業、保民生中發揮著壓艙石作用,在穩定經濟大盤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隻有健全統籌協調機制,通過釋放更大的政策合力和改革動力,才能有效解決民間投資增速放緩、企業投資意願不強等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切實穩定和引領市場預期,最大限度激發民營經濟的內生動力和活力,為保持國民經濟平穩運行提供微觀基礎。
夯實運轉之基,構建“三位一體”的支撐體系
健全完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機制,須著眼於思想引領、機制設計、能力建設三大要素,著力解決認識、規則和落地問題,形成三位一體、相輔相成的支撐體系。
形成共謀發展的行動自覺。思想引領不僅是支撐體系的基石,更是貫穿始終的行動指南,必須將思想引領具體化、常態化,推動各級政府真正把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作為分內之事、應盡之責。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精神,切實按照“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等重要講話精神,堅決破除“重國有輕民營”的觀念慣性、“官本位”的管理思維,真正把“兩個毫不動搖”從政治要求轉化為主動服務民營經濟的行動自覺。營造尊重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社會氛圍,宣傳好民營經濟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特別是在科技創新、鄉村振興、共同富裕等方面的貢獻。同時,完善涉民營經濟輿情收集、研判和處置機制,對質疑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錯誤言論和惡意詆毀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網絡謠言,敢於亮劍、及時澄清、依法打擊,讓民營企業家安心創業、放心投資。大力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引導企業家爭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范,促進年輕一代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建立精准高效的統籌協調機制。健全統籌協調機制,核心在於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導向,形成一套覆蓋政策制定、執行落地、評估反饋全流程,貫穿企業初創、成長、成熟、轉型全生命周期的綜合協調體系,實現從多頭管理向協同治理轉變。在政策制定方面,統籌優化政策出台的前置審核條件,制定統一規范的審查辦法,將公平競爭審查和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切實有效地嵌入決策前端。政策調整須設置合理緩沖期,盡量避免對企業正常運營帶來不必要沖擊,著力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增強短期政策與長期政策的銜接配合。針對企業規模、行業和區域分布,分層分類提供精准服務和政策支持。在政策落實方面,將支持民營經濟的事項納入各級黨委、政府重點督查清單,對議定事項、惠企政策建立台賬、銷號管理,將民營經濟發展關鍵指標和任務納入地方高質量發展考核,強化“指揮棒”導向。在綜合保障方面,完善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民營企業訴求快速響應機制和閉環處理流程,鼓勵地方探索建立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基層聯系點,及時感知一線冷暖,有效解決實際問題。
提升統籌協調的實踐效能。能力建設是將制度優勢轉變為治理效能的關鍵所在,要從機構建設、技術賦能、外力支持三個維度,綜合提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能力。在機構建設方面,除了配強配優干部之外,要在推動相關部門履行好職責的基礎之上,圍繞民營經濟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視情組建工作專班,明確牽頭和責任部門,強化執行落實,避免出現有人議事、沒人辦事,多頭管理、無人負責的情況。在技術賦能方面,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打通部門間數據壁壘,搭建民營經濟綜合服務與運行監測平台,利用大數據精准匹配企業畫像,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找企業”,大力推廣“免申即享、一鍵直達”。同時,動態監測民營經濟運行指標,特別是民間投資、賬款拖欠、執法投訴等問題,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提升統籌協調的精准度。在外力支持方面,積極吸納專家學者、商協會、優秀民營企業家代表提供意見建議,在重大規劃編制、政策出台前充分征詢公眾意見,提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抓實落地之舉,聚焦實踐中的關鍵問題加強統籌協調
堅持問題導向狠抓落實,是發揮統籌協調機制作用的根本要求。實踐中,解決問題是硬道理,要針對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切實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民營企業可感可及的發展紅利。
標本兼治,解決好拖欠企業賬款難題。拖欠企業賬款是影響民營企業正常經營的突出風險,解決該問題對維護企業權益、穩定企業預期、增強企業信心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切實加強部門協同,壓實地方政府和核心企業責任,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與聯合督查機制,形成清舊欠、防新欠的合力,確保清欠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健全拖欠企業賬款清償的法律法規體系和司法機制,從制度上切斷增量。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和項目資金監管,加強政府採購支付監管,健全防范化解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的制度機制。優化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投訴管理運行機制,健全投訴督辦約束機制,健全失信懲戒機制。
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為民營企業參與招標投標破壁清障。公平競爭原則已經貫徹到政策制定全流程,但在招標投標等具體實踐中仍然存在一些“玻璃門”,需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更有效地為企業破壁清障。加強相應機制建設,引導招標人建立招標文件合規審查、招標投標全過程公平性自查等機制,明確招標投標行政監督責任清單和職責分工,完善投訴處理機制,保障民營企業有暢通的問題反映和解決渠道。強化數智技術應用,提高識別各類不合理限制的精度和效率,保障有關制度規定得到嚴格執行。
強化創新資源供給,激活民營企業創新動能。民營企業是技術創新的生力軍,但面臨中試資源短缺、重大科研設施開放不足、算力成本高等約束,輕資產的科技型企業還存在科技創新成果質押難的融資痛點。加大統籌協調力度,重點解決運行費用標准、保密和安全風險等實踐難點,進一步推動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向民營企業開放﹔建立符合民營經濟發展現實的申報條件和驗收標准,有效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研究推廣“人工智能券”等政策工具,降低民營企業使用公共算力成本﹔加大金融創新力度,統籌政策性金融資源和市場融資渠道,更好滿足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融資需求。
規范涉企執法監管行為,營造安商惠企法治環境。針對民營企業反映強烈的違規異地執法、逐利執法、重復檢查等問題,加大統籌協調和監察力度,切實規范涉企執法行為。重點推動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執法訴求溝通機制,嚴格落實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化管理,大力推廣“掃碼入企”、非現場監管等模式,堅決遏制重復檢查、多頭檢查。深化“綜合查一次”改革,合理統籌省、市、縣三級行政檢查計劃,嚴格控制專項檢查的范圍、內容和時限,堅決杜絕選擇性執法和讓企業“自証清白”亂象。
完善海外權益保障體系,支持民營企業有序走出去。隨著民營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在海外遭遇反壟斷調查、知識產權糾紛、合規審查的案例增多,單家企業應對能力不足。統籌國內有關部門和駐外機構資源,用好民間力量,構建立體護航體系,支持民營企業“出得去、站得穩”。重點協調有關力量和資源,及時發布和更新投資目的地合規指南、外資安全審查動向等信息,推動民營企業前置建設出海合規體系。統籌領事服務、法律支持等資源,幫助民營企業穩妥應對國外反壟斷審查,引導行業抱團應訴﹔拓展高新技術、“專精特新”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擴大出口信用保險對民營企業的覆蓋面,降低出海風險。
(作者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決策咨詢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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