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原
2026年08月05日08:22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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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智能化浪潮席卷全球,人工智能正在全方位重構人類經濟社會發展模式,給人類文明進步帶來深遠影響。在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會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級別會議開幕式上,習近平主席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技術創新進入前所未有的活躍期,萬物智聯、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能技術,疊加釋放巨大能量,既蘊含巨大機遇,也面臨治理挑戰”。隨著人工智能技術持續迭代、場景深度拓展和市場加速應用,技術倫理、數據安全、監管體系等問題也隨之凸顯,需要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平衡創新和治理,完善人工智能相關制度規則,推動人工智能朝著向上向善、造福人類的方向發展。
為人工智能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既是深度參與全球科技治理、積極應對激烈國際競爭的現實舉措,也是立足我國發展全局、保障人工智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
從國際看,近年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進程不斷加速,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憑借先發優勢率先布局,構建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行業規范、監管機制。歐盟出台《人工智能法案》,明確人工智能分級監管標准,劃定技術應用紅線。美國前不久發布了國家級人工智能統一監管立法框架,聚焦高風險AI分級管理、知識產權、數據安全與算法透明等核心內容,強化聯邦統一規則監管。在各國廣泛形成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共識的同時,治理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爭奪日益激烈。為了更好推動人工智能相關技術和產業發展,我國亟需加快補齊制度短板,構建適配技術發展趨勢、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制度體系。
從國內看,我國人工智能產業發展速度快、創新活躍度高、應用場景廣泛,已逐漸形成規模化產業優勢。2025年,人工智能核心產業規模突破1.2萬億元。同時還要看到,產業發展仍面臨著技術創新、要素流動、算法安全等方面的多重挑戰。例如,配套制度體系建設相對滯后,在算力資源調配、數據跨境流動、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應用、社會治理等環節,以及數據合規、倫理約束、安全風控、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還存在監管盲區和規則漏洞。這不僅容易引發算法和技術濫用、行業無序競爭等亂象,還會制約人工智能產業國際化發展、削弱我國在全球的數字治理話語權。
為此,需聚焦重點領域精准發力,加強規則供給和引領,為人工智能產業健康發展夯實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全鏈條制度規范。在算力資源調配環節,構建算力產品價格和標准體系,打造統一的算力網監測調度平台,強化多元算力資源集聚、標識注冊、互聯調度和數據監測等綜合性支撐,推動算力供給普惠易用、經濟高效、綠色安全。在數據共享環節,明確數據的資源持有者、加工使用者、產品經營者等在數據流通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探索兼顧各方利益的數據收益分配機制。可考慮推行數據經紀人制度,促進數據供需對接。建立面向人工智能產業的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台和動態開放清單,規范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促進跨層級、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在技術成果轉化環節,構建一批概念驗証中心,搭建中試服務對接平台,定期發布、更新中試平台供給清單,暢通人工智能技術創新成果從實驗室到產業應用的轉化通道。在產業化應用環節,簡化注冊審批材料,優化檢驗檢測認証程序,加快產品應用和推廣。
二是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針對人工智能領域知識產權界定模糊、維權困難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明確訓練數據、算法模型、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等新型知識產權權屬、合法使用邊界與侵權判定標准。健全知識產權溯源、存証、維權和懲戒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盜用訓練數據、篡改生成內容等侵權行為,規范人工智能成果授權使用。同時,兼顧好企業研發權益和社會共享需求,鼓勵共建開源生態,尊重企業自主選擇。在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前提下,建立人工智能研究成果和技術經驗分享機制,既做到激發企業主體創新活力,也注重提升人工智能技術和服務的可及性。
三是構建安全治理體系。堅持發展和安全並重,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常態化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體系。著眼於數據安全、技術安全、產業安全等重點領域,聚焦生成式人工智能、智能駕駛、智能風控等高風險場景,建立健全風險研判、動態監測、預警防控和應急處置全鏈條機制。壓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規范人工智能產品研發、上線、運維全流程安全管理。完善跨部門協同監管、聯合執法和風險共擔機制,防范化解跨境風險傳導、技術失控等各類安全隱患。
四是筑牢科技倫理防線。堅持以人為本、智能向善、公平普惠、協同共治等原則,健全適配人工智能發展的科技倫理治理體系。針對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深度偽造、隱私侵害等問題,細化人工智能倫理規范。建立覆蓋技術研發、產品落地、迭代更新的全流程倫理審查、評估和監督制度,推行常態化合規審查。強化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規范商業化應用邊界,守住人工智能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倫理底線。
還要看到,當前推進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是大勢所趨。我國應積極參與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體系建設,推動形成包容、開放、平衡、普惠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格局。依托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等多邊機制,積極分享我國人工智能發展和治理經驗,增強規則制定話語權。堅持共商共建共享,推動各國在人工智能技術標准、安全合規、風險防控、倫理規范等領域加強對話協作,打破技術壟斷和規則壁壘,反對人工智能治理領域的單邊主義和科技脫鉤行為,讓人工智能真正成為增進全人類福祉、推動人類文明進步的強大力量。
(作者系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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