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教峰
2026年06月17日08:49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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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未來產業發展涉及面廣,必須加強協同治理,統籌發展和安全,探索科學有效的監管方式,構建技術監測、風險預警、應急響應體系,確保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十五五”時期,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發展未來產業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統籌發展和安全,適配未來產業前瞻性、戰略性、顛覆性的特點,打造由創新主體政策、資源配置政策、科技人才政策、成果轉化政策、環境營造政策構成的“五維”政策體系,加快營造支撐未來產業發展的創新生態,促進多元主體有機互動,各主體風險共擔、利益共享、互惠共生,形成資源共享、協同創新、成果轉化、價值共創的動態平衡、共生發展的開放創新局面,推動我國未來產業發展不斷取得新突破。
優化創新主體政策,構筑多元協同共生的創新生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作用”,“企業是創新的主體,很多未來產業的興起是靠企業一步步突破帶動的”。這為明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尤其是企業在未來產業發展中的定位提供了根本遵循。高校、科研院所、龍頭企業、中小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產業園區等創新主體,就像未來產業創新生態這個“熱帶雨林”中的“植物”,每種“植物”都有其獨特功能以及生長所需的“微環境”,必須因地制宜、根據不同主體功能定位差異化賦權賦能,破除體制壁壘,推動從單點分散創新轉向聯合體協同攻關。當前,我國未來產業的創新主體存在結構性失衡,高校院所偏重基礎理論攻關,技術研發導向偏向論文產出,對工程化、產業化落地關注不足﹔龍頭企業聚焦成熟技術規模化落地,底層前沿基礎研發投入意願偏弱,中小科創企業受制於資金、設備短板難以承接前沿技術迭代,創新聯合體覆蓋面不足。此外,地方盲目扎堆布局未來產業賽道,同類創新主體重復設立、資源內耗嚴重,主體同質化競爭現象普遍。
“十五五”時期,優化創新主體政策需聚焦分類支持、聯盟共建、區域分工三大方向。一是厘清各類主體權責邊界,分類給予專項政策支持。推動國家實驗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學錨定原始創新,主攻量子算法、合成生物底層機理等“從0到1”顛覆性突破﹔科技領軍企業牽頭產業攻關,聚焦中試熟化、場景落地與規模化量產﹔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深耕細分環節配套,補齊產業鏈零部件、細分工藝短板﹔新型研發機構立足中間地帶,打通基礎研究與產業化銜接空白。二是以政策引導組建跨領域、跨所有制的未來產業創新聯合體,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聯合體聯合攻關項目單列立項等扶持舉措,鼓勵龍頭企業開放閑置專利,降低中小企業技術獲取成本。三是建立跨區域主體協同機制,依托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的跨區域創新聯盟,推行創新券跨省通用、大型科研儀器區域共享,以飛地經濟、共建產業園破解區域主體重復建設與資源割裂難題,形成“東部策源、中西部配套”的差異化主體布局格局。
完善資源配置政策,搭建全周期穩健可持續的資金要素生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完善財稅等政策,加大對未來產業的投入”。資源要素是創新生態系統的“養分”,涉及財政資金、社會資本、科研設施、土地載體等要素,其核心是破解未來產業長周期、高投入與資本短期逐利、財政年度預算約束間的結構性矛盾。由於未來產業的技術路線、商業模式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探索特征明顯,必須發揮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作用。政府應更加包容,通過市場試錯和迭代逐步減少不確定性。當前,我國未來產業資源配置短板突出,財政科技投入結構失衡,競爭性立項佔比過高,穩定性長期資助偏少,科研人員常年耗費精力申報短期項目,基礎研究投入佔比顯著低於歐美發達國家﹔科技金融體系錯位,國內創投機構普遍“重后端產業化、輕早期孵化”,耐心資本稀缺,保險、社保等長線資金進入早期硬科技投資渠道受限,初創企業面臨融資困境﹔資源區域錯配,優質科研設施、專項資金過度集聚於一線科創城市,中西部地區即便適合布局氫能、生物育種等未來產業,也缺乏配套科研平台與資金支撐。
“十五五”時期,應從財政改革、金融創新、資源統籌三方面優化資源配置政策。一是改革財政投入管理制度,適度放寬未來產業年度預算約束,對量子、基因編輯等長周期項目設置5—10年中長期穩定與滾動支持資助﹔壓縮競爭性項目經費佔比,設立非共識顛覆性創新專項穩定資金,依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支持冷門前沿基礎技術突破。二是創新多層次科技金融工具,在科創板放寬未盈利前沿科技企業上市門檻﹔發行技術裡程碑挂鉤債券、未來產業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商業銀行探索設立未來產業科技支行,落地專利質押貸、首台套創新保險等產品﹔優化政府引導基金管理,清理縣域同質化新設基金,延長國資創投考核周期,取消單項目短期盈利硬性考核。三是統籌全國創新資源布局,健全部際協同和央地協作機制,國家層面發布未來產業技術白名單與觀察清單,統籌國家級重大專項資金投放,嚴控各地同質化項目審批,通過跨區域資源定向轉移、國家級大科學裝置異地分中心建設,帶動中西部特色未來產業落地。
強化科技人才政策,培育多層次適配產業需求的人才生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才是未來產業發展最寶貴的資源”。人才是未來產業創新生態系統中的“種子”和“基因庫”。未來產業跨界融合的特征,催生了對戰略科學家、頂尖技術專家、領軍企業家等三類復合型人才的剛需,科技人才政策亟須圍繞人才培養、引進、評價、流動、激勵全鏈條改革設計。我國現行人才政策滯后於產業迭代,高校專業設置更新滯后於前沿技術,跨學科培養體系缺位﹔科研人員傾向短平快論文產出,不願深耕長周期硬核技術﹔跨體制人才雙向流動不暢,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到企業創業、企業技術專家入校任教面臨障礙﹔面向非共識創新人才、青年跨界技術人才的專項扶持政策稀缺,懂技術、通資本、熟產業的復合型將帥人才供給不足。
“十五五”時期,應從未來產業人才的培養、評價、流動等方面採取針對性、突破性舉措。一是分層實施專項人才培育計劃,啟動戰略科學家培育工程,遴選具備跨學科視野、戰略研判能力的頂尖科學家牽頭“大兵團”攻關﹔圍繞量子信息、生物制造等前沿方向打破高校院系壁壘,推行課程學分與企業實訓挂鉤的聯合培養模式。二是重塑差異化人才評價機制,對基礎研究人才實行長周期考核,寬容科研探索失敗﹔對產業化技術人才破除論文、職稱門檻,以技術落地、產業化效益、專利轉化成效為核心評價標准﹔建立非共識人才單列認定通道,聚焦原創技術價值給予穩定經費扶持。三是打通人才跨域流動壁壘,試點事業編制彈性管理制度,推行科研人員雙聘、兼職離崗創業制度,人才職稱、職業資質跨省市互認﹔在北京(京津冀)、上海(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國際化人才社區,優化海外頂尖人才簽証、子女教育、醫療配套政策,提升全球頂尖人才來華落地便利度。四是完善企業家培育激勵政策,建立未來產業投資容錯清單,對前沿領域探索性投資落實盡職免責制度,通過專項貼息、風險補償增強民營企業家投身早期未來產業的投資信心。
健全成果轉化政策,打通從實驗室到市場化的產業轉化生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努力將科研創造力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成果轉化就像創新生態系統中的物質循環與能量流動,從概念驗証的“種子萌芽”到中試驗証的“幼苗破土”,再到首台套示范的“成林成材”,每一環節都不可或缺、環環相扣。成果轉化政策聚焦破解科技與產業“兩張皮”痛點,重點是完善從概念驗証、中試放大、首台套示范到商業化落地的全鏈條制度設計,能夠疏通創新成果從實驗室走向市場的關鍵堵點。當前,我國的成果轉化面臨梗阻,概念驗証缺位,大量原創技術停留在實驗室樣品階段﹔中試平台稀缺,專業化共享中試基地布局不足,中小企業自建中試成本過高,龍頭企業自建平台對外開放意願低﹔場景落地受限,政府優先採購成熟產品,首台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款新軟件缺少示范應用場景,新技術無法通過市場化迭代完善性能﹔知識產權對人工智能大模型、量子算法等新型成果保護規則模糊,侵權取証難、維權成本高,進一步挫傷成果轉化積極性。
“十五五”時期,應從未來產業的全鏈條出發,完善未來產業成果轉化政策。一是央地聯動設立未來產業概念驗証基金,對早期原創技術提供種子資金與商業化輔導,補齊轉化前端空白。二是統籌布局共享型中試基礎設施,由政府牽頭聯合龍頭企業、高校共建量子制造、生物合成、先進材料等公共中試平台,實行階梯化收費,向中小科創企業低價開放﹔將中試平台建設納入地方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三是擴容政府首台套採購場景,出台未來產業新技術場景開放強制性政策,要求各地新建基建、智慧城市、能源項目預留一定比例試點份額用於國產前沿新技術示范﹔建立首台套保費補貼、應用風險補償機制,降低企業試用創新產品成本。四是深化知識產權轉化改革,賦予科研人員職務成果長期使用權或部分所有權,提高成果轉化收益科研人員分配比例﹔建設國家級未來產業知識產權交易所,探索專利池質押、知識產權証券化產品,盤活沉睡專利資源。
升級環境營造政策,構建包容審慎安全可控的制度保障生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探索科學有效的監管方式”,“為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環境營造政策是創新生態的土壤與防護網,涵蓋監管治理、科技倫理、知識產權、創新文化、國際合作、區域治理等多重維度,核心是在安全底線之上為市場放開創新試錯空間。未來產業技術迭代速度遠超傳統產業,傳統事前審批的剛性監管模式容易束縛創新,而基因編輯、自主智能、腦機接口、合成生命等顛覆性技術又潛藏倫理與安全風險,我國當前的未來產業環境治理中監管滯后與規制缺位並存,跨部門政策協同不足,存在政出多門、力量分散等情況﹔科技倫理全周期治理體系不完善,前沿技術倫理備案、全過程審查機制尚未全覆蓋﹔區域政策壁壘仍存,地方准入標准、產業扶持規則互不統一﹔全球層面面臨技術封鎖、國際規則話語權不足等外部挑戰。
“十五五”時期,應從監管革新、倫理治理、開放合作、創新文化等方面優化環境營造政策。一是推行敏捷柔性監管,在自貿試驗區、未來產業科技園開展監管沙盒試點,對人工智能、腦機接口、低空經濟等新業態實行可控范圍內測試﹔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明確倫理安全紅線,紅線之外最大限度放權市場,配套技術動態監測與政策快速響應機制,推動監管隨技術迭代動態調整。二是構建全周期科技倫理治理框架,出台基因技術、自主智能領域倫理細則,鼓勵大中型科創企業設立內部倫理委員會,筑牢創新安全護欄和底線。三是破除國內制度壁壘,統一全國未來產業准入、標准、扶持規則,清理地方不合理產業壁壘與要素流動限制。四是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深度參與國際標准化組織(ISO)、國際電信聯盟(ITU)等國際標准化組織,牽頭量子通信、6G、具身智能等未來產業國際標准研制﹔依托海南自貿港、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國際化創新試驗區,放寬跨境數據流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准入限制,通過“一帶一路”國際技術轉移合作拓展海外市場與規則影響力。
(作者系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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