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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數字賦能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龔苾涵

2026年06月03日08:32    來源:光明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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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數字賦能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學思踐悟】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要把握腐敗的新動向新特點,創新手段方式”。以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為代表的數字技術,為穿透公權力運行的復雜性與隱蔽性提供了全新可能。推動數字技術與紀檢監察工作深度融合,不僅是技術工具的升級,更是一場深刻的公權力監督革命與治理范式重塑。

數字賦能紀檢監察工作,旨在通過數據的互聯互通與智能分析,使政治監督具象化、公權力運行透明化、制度約束剛性化,從而切實增強黨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系統探討數字賦能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根本遵循、價值取向、作用機理與實施路徑,對於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不斷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成果,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數字賦能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成敗,首先取決於其政治方向是否正確、政治根基是否牢固。必須將數字紀檢監察體系建設置於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之下,始終服務於推進黨的自我革命、鞏固黨的長期執政地位這一最高政治目標。

數字紀檢監察體系並非單純的技術系統,而是黨推進自我革命、強化長期執政能力建設的戰略性工程。這意味著,其技術路線的選擇、數據資源的整合、監督模型的研發,都必須錨定保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大局。數字賦能不是脫離原有監督體系的“另起爐灶”,而是依托數字化手段,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政治邏輯、業務流程和制度機制進行深化與重塑。

數字賦能的所有探索與應用,都必須緊密圍繞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部署,服務於淨化政治生態、維護黨的肌體健康的現實需要。要將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要求與制度邏輯,深度嵌入數據篩選、模型構建、風險預警的算法規則之中。通過全鏈條、可追溯的數據治理,推動監督關口從“事后查處”向“事前預警、事中控制”前移,監督效能從“個案懲治”向“系統施治、生態修復”深化,為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提供強大的技術支撐。

數字賦能紀檢監察工作,其先進性與有效性最終必須由人民群眾來檢驗。這便要求將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度融入技術應用的骨髓,確保數字賦能的一切實踐都致力於回應群眾關切、維護群眾利益,從而實現監督效能提升與堅守為民宗旨的同頻共振。

數字賦能依托大數據比對、智能篩查、常態化監測等手段,聚焦教育醫療、養老社保、鄉村振興、惠民資金發放等民生重點領域,對項目審批、資金撥付等公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開展全鏈條、常態化的數據監測。這種方式能夠從海量信息中精准識別潛藏的異常情況和問題線索,將監督的“探頭”延伸到每一個關乎群眾利益的角落,顯著提升懲治“微腐敗”的精准度和時效性。

此外,數字賦能通過建設一體化、便捷化的線上監督平台,降低了群眾參與監督的門檻,使監督訴求能夠直達紀檢監察機關。更重要的是,通過優化流程、規范程序以及實時查詢與反饋機制,平台有力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切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從而極大鞏固和擴大了紀檢監察工作的群眾基礎。

數字賦能提升監督效能,其核心在於增強反腐敗穿透力。這一穿透力並非簡單停留在表面問題的發現,而是遵循從“靜態結構”到“動態過程”再向“生成邏輯”逐步深入的遞進邏輯——既揭示權力配置中的制度性缺陷,又跟蹤權力執行中的過程性偏差,更在此基礎上把握腐敗滋生蔓延的內在規律,從而實現從“懲治已病”向“防治未病”的監督范式轉型。

許多腐敗問題並非孤立個案,而是植根於公權力配置的結構性模糊地帶或監督盲區。數字賦能通過構建跨部門、跨層級的公權力運行數據“一張網”,並利用知識圖譜等技術進行關聯建模,能夠可視化呈現公權力流動的路徑、節點與相互制約關系。這使得監督視角從單一事項審批,升級為對公權力配置科學性的整體審視,從而識別出職能重疊、程序缺位、自由裁量權過大等滋生腐敗的制度性土壤,實現從“懲治行為”向“優化結構”的監督深化。

數字技術通過對業務流程全環節數據的動態採集與監測,使制度執行過程變得可視化、可追溯。監督者可設定合規性參數與風險閾值,對審批節奏異常、程序跳轉、規則規避等微觀現象進行自動掃描與預警。這實現了監督從“結果檢查”到“過程控制”的轉變,推動監督節點前置,從源頭上防范腐敗風險的產生與積累。

數字賦能通過對歷史案件數據、監督檢查數據的綜合挖掘,運用機器學習模型分析不同領域、不同時期腐敗行為的共性特征、關聯模式和演化趨勢,能夠將分散的個案經驗轉化為可量化的風險預測模型。這使得監督者不僅能處理已暴露的問題,更能把握腐敗滋生蔓延的規律性信號,從而進行前瞻性的制度完善與生態修復,推動反腐敗從“被動響應”向“主動治理”躍升,從根本上壓縮腐敗空間。

為將數字賦能的價值根基與運行機理,切實轉化為紀檢監察工作的治理效能,需要構建一條系統集成、務實管用的實踐路徑。

促進數據共享,打破“數據孤島”。加強頂層設計,統籌制定統一的數據標准、接口規范和安全共享機制,依法依規推動財政、審批、公共資源、組織人事等關鍵領域數據的匯聚融合,構建全域覆蓋、一體聯通的數字監督網絡,實現公權力運行信息的全面採集、標准處理和有序共享,為全景式掃描和整體性研判奠定堅實的數據基石。

強化智能研判,構建“數據慧眼”。數據堆砌不產生價值,關聯分析才能揭示真相。應聚焦公權力運行的關鍵鏈條和新型腐敗、隱性腐敗的突出特征,構建針對資金異常流動、關聯交易、行為模式偏離等的智能分析模型與算法。通過多維度數據的交叉比對、深度挖掘與圖譜分析,將隱藏在合規流程之下的異常模式、利益輸送鏈條轉化為可識別、可預警、可核查的風險信號,實現對腐敗問題的精准制導。

推動業務融合,實現“賦能轉化”。技術工具的生命力在於與主責主業深度融合。必須將數據分析與智能研判的成果,深度嵌入線索管理、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以案促改等紀檢監察業務全流程。通過數據支撐決策、模型輔助判斷,推動監督執紀執法向依靠數據証據轉變,從“人工排查”向“人機協同”升級,切實將數據洞察力轉化為現實監督力。

完善制度體系,筑牢“制度護欄”。同步健全數據安全、技術合規、算法審計與成果運用等一系列制度,明確各環節權責,壓實責任鏈條,有效防范數據泄露、算法偏見與權力濫用等風險。在此基礎上,將成熟有效的數字監督實踐及時固化為制度規范,並與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相銜接,把技術優勢真正轉化為長期、穩定、可靠的監督能力,推動數字紀檢監察體系建設持續深化、取得長效。

(作者:龔苾涵,系成都理工大學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數字監督實驗室研究員)

(責編:黃瑾、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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