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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制機制

楊穎

2026年05月29日08:44    來源:學習時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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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是民族歷史文脈的鮮活載體,是連接過去、現在與未來的精神橋梁,更是中華文明賡續不絕的寶貴財富。在現代化進程加速推進的今天,如何實現文化遺產的系統性保護,已成為全球共同面對的重大課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秉持敬畏歷史、熱愛文化之心,堅持保護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預原則,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為新時代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指明了前進方向、確立了實踐遵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是以系統觀念為指引,統籌保護對象、保護方式與治理體系,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實現從碎片化管理向協同治理的根本轉變。梳理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發展歷程,總體呈現理念不斷迭代、路徑持續優化的演進脈絡,彰顯了立足國情的理論創新與實踐探索。

從文物保護來看,實現從搶救性保護向系統性保護轉變。我國文物保護事業歷經數十年實踐探索,正實現從早期被動式搶救性保護,向新時代全方位、全鏈條、全覆蓋的系統性保護深刻轉變。20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文物保護處於起步攻堅階段,隨著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頒布,構建起文物保護基本法治框架,當時城鎮化建設加快推進,大量古跡遺址面臨損毀、流失風險,文物保護的工作重心以單點式、應急式保護為主,核心是解決文物“存得下、保得住”的存續難題,整體呈現重搶修、輕規劃,重本體、輕全域的特點。進入90年代,“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初步提出后,文物保護逐步擺脫單純應急模式,開始兼顧基礎管理,為后續制度化發展埋下伏筆。隨著“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十六字方針的確立,文物保護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

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產”,“讓文物活起來”,深刻闡明了保護與利用、傳承與發展的辯証關系,打破了過去“重封存、輕活化”的傳統思維,推動文物從靜態陳列的“歷史遺產”轉變為賦能社會發展的動態“文化資源”,從單純的“保護對象”提升為文化再生產的“活力源泉”,為系統性保護筑牢思想與理論根基。新時代文物保護最突出的變革,在於制度體系的全面完善與剛性落地。頂層設計層面,文物保護深度融入國土空間規劃、城鄉建設全局,樹立“規劃先行、保護前置”理念,劃定嚴格開發管控邊界,堅持“修舊如舊,最小干預”原則,堅決杜絕大拆大建割裂歷史文脈,讓城市留住記憶、讓群眾記住鄉愁。在制度執行上,嚴格落實“先考古、后出讓”“先調查、后建設”剛性制度,從土地出讓、項目建設源頭前置考古勘探,從根本上遏制建設性破壞。健全文物督察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機制,構建起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責任閉環,實現從末端補救向源頭防控轉變。強化科技賦能,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巡查、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搭建動態監測平台,全面提升防災保護能力,以科技賦能筑牢文物保護的安全防線。同時,更加注重對文物多元價值的系統闡釋與挖掘,推動考古成果轉化與公眾教育相結合,讓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普惠於民。

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來看,發展路徑從靜態式留存向活態化融入現代生活轉變。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髓,承載著民族智慧、民俗記憶與精神根脈。我國非遺保護經歷了從被動搶救、靜態留存,到主動守護、活態傳承的深刻演進。早期非遺保護以資料建檔、項目搶救、技藝留存為主,側重於瀕危項目的記錄保存,存在重保存、輕傳承,重形式、輕活用等問題。隨著保護理念不斷更新,非遺保護逐步走向規范化。新時代以來,非遺發展路徑實現重大變革,核心轉向活態保護、融入生活、系統賦能,真正實現從“被保護”到“自主生長”的跨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使中華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與當代文化相適應、與現代社會相協調”。深刻把握非遺的生命力在於活態傳承,堅持在尊重文化本真性的前提下,推動其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各地立足富集多元的非遺資源,在實踐中要堅持以傳承人為核心,推動非遺進校園、進社區、進景區,開發文創產品、搭建展示平台,讓古老非遺走出深閨、貼近群眾、融入生活,在煙火氣息中扎根生長。正是在這樣的理念引領下,越來越多的非遺項目找到了與當代生活的連接點。實現這一轉變,需要建強基層隊伍,健全文旅、文物、人社協同機制,完善基層文博管理機構設置,堅持引育並舉引進專業人才,完善職稱評定和激勵保障政策,提升遺產修復與活化利用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健全傳承人認定、扶持、激勵機制,夯實基層傳承隊伍,鼓勵傳承人守正創新,激活內生傳承動力。

同時,在新時代充分借助新媒體、短視頻、直播等數字化手段,拓寬非遺傳播邊界,拉近傳統技藝與年輕群體的距離﹔持續深化非遺與教育、文創、旅游深度融合,豐富非遺體驗場景﹔統籌推進區域性整體保護,布局建設文化生態保護區,構建點面結合、全域聯動的活態傳承格局。在系統保護與創新實踐中,越來越多非遺項目找准當代生活連接點,實現可持續發展,讓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新時代煥發持久生機。

從鄉村文化遺產保護來看,價值定位從留住鄉愁向賦能鄉村振興轉變。鄉村是中華文明的根脈所在,傳統村落、古建民居、民俗風情寄托著群眾深厚鄉土情懷。改革開放至21世紀初,鄉村文化遺產保護以古建筑、古遺址、民俗器物等單體遺存搶救式保護為主,側重靜態物質留存與基礎檔案整理,尚未形成村落整體保護的系統認知。2003年至黨的十八大召開之前,保護范疇逐步從點狀文物延伸至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整體肌理,重點守護鄉村空間格局、鄉土風貌形態,推動保護工作從“保遺存”向“保村落”拓展。

新時代以來,鄉村文化遺產保護立足守護農耕文明根脈、留住田園鄉愁記憶的時代使命,全面開展傳統村落普查認定、鄉土非遺挖掘傳承,推動保護理念由靜態物質保護轉向活態文脈傳承,更加注重鄉土文化基因延續、民俗風情存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鄉村振興要“保留鄉村風貌,留住田園鄉愁”。鄉村文化遺產不僅是記憶的載體,更是發展的資源,通過合理利用,可以轉化為文旅產業的文化資本。實踐中,許多地方把文化遺產保護納入鄉村振興整體布局,既守護村落肌理、民俗文脈,又依托鄉土資源發展鄉村文旅,實現文化留根、產業增收、鄉村提質的良性互動。正是在這樣的實踐探索中,鄉愁有了實實在在的依托,文化遺產成為鄉村振興的“助推器”。為此,必須嚴守開發紅線,始終把保護作為前提和底線,堅決杜絕無序開發、過度商業化,深度挖掘鄉村文化遺產的歷史內涵和時代精神,講好鄉村故事,堅持差異化發展,打造特色文旅IP,推動文化資源向文旅產品、消費業態有效轉化,實現保護與開發雙贏、文化與經濟共贏。同時,持續健全共建共享的多元共治格局,拓寬社會力量參與渠道,引導社會組織、鄉賢能人、基層群眾主動投身遺產保護與公益傳承,激活鄉土保護內生動力。推進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強化區域統籌、跨域協同,放大集群保護效應,推動鄉村文化遺產實現整體性、系統性保護,讓農耕文明瑰寶在新時代煥發持久生命力,為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注入深厚文化動能。注重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推動跨區域協同,形成集群效應,讓鄉村文化遺產在整體性保護中釋放更大能量。

從城市文脈守護來看,保護理念從修舊如舊向有機更新轉變。在我國城鎮化轉型進程中,城市文化遺產保護由傳統“修舊如舊”的靜態修繕,進階為系統統籌、功能適配、活態存續的有機更新的理念躍遷,實現從守護建筑本體到延續城市文脈的深層轉變。過去一段時期,快速城鎮化建設中重開發輕保護、大拆大建問題突出,部分老城肌理被破壞,歷史建筑損毀流失,造成“千城一面、特色弱化”的城市發展困境,凸顯出新時代做好城市文脈保護傳承的現實緊迫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像對待‘老人’一樣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建筑原貌、延續歷史風貌基礎上,植入新業態、完善新功能,讓歷史建筑適配現代生活,既守住城市記憶,又打造文化地標,彰顯城市獨特氣質。一些地方以歷史街區、古鎮為示范,探索出保護與活化並重的成功路徑,讓老建筑在當代生活中重新煥發生機。實現城市文脈的有機更新,還需進一步健全制度體系,完善文化遺產保護配套條例和實施細則,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盜掘文物、違規拆改遺產等違法行為。強化科技支撐,整合建筑學、考古學、地理學等跨學科力量,科學制定古建修復、遺址保護、災害防控方案,加強跨學科研究,以科技賦能實現全天候管護、智能化防控。同時,堅持共建共享理念,推動歷史地段微更新與社區營造深度融合,充分尊重居民主體地位,暢通群眾參與渠道,凝聚政府主導、專家支撐、居民參與、社會協同的保護合力,讓守護城市文脈成為全社會共同行動,為城市高質量發展注入深厚持久的文化底蘊。

文化遺產承載民族基因、賡續歷史文脈,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新時代新征程,必須始終以習近平文化思想為指引,秉持保護第一、傳承優先、合理利用、融合發展的理念,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傳承與創新的辯証關系,以敬畏之心守護歷史文脈,以務實之舉推動活化傳承,讓文化遺產在守正創新中實現永續留存,為譜寫新時代文化強國建設新篇章注入厚重的文脈力量。

(作者系四川省社會科學院院長、教授,習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四川省協同研究基地研究員)

(責編:代曉靈、劉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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