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建均
2026年04月23日08:22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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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時評】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提出支持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技術創新,強化以技術手段防范人工智能科技倫理風險,旨在規范人工智能科技活動倫理治理,促進公平、公正、和諧、安全和負責任創新,推動人工智能產業健康發展。
當前,新一代人工智能正在全球范圍內蓬勃興起,深刻改變著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並重塑著社會發展的新格局。據統計,截至2025年12月,我國生成式人工智能用戶規模達6.02億人,較2024年底增長141.7%﹔普及率達42.8%,同比大幅提高25.2個百分點。無論是推動制造業、農業、服務業等傳統產業向智能化、數字化轉型,還是賦能催生智能醫療、智能駕駛、元宇宙等新興產業,抑或是各類智能輔助設施與生活場景聯動,打造舒適便捷的日常環境——人工智能技術的廣泛應用都讓人們的生活更具品質、更有溫度,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強勁且持久的新動能。
然而,伴隨著人工智能技術全方位惠及我們生活,其潛藏的各類風險也隨之凸顯,所帶來的挑戰不容忽視。有專家表示,算法並非中立工具,其偏見源於歷史數據不准確、設計目標單一化及反饋回路的自我強化,且會被現代社會的制度性結構系統性放大。因此,做好人工智能發展的倫理規范,必須明確技術發展的邊界與底線,實現技術價值與社會價值的統一,引導人工智能在合規、向善的軌道上前行,更好助推經濟社會發展。
“善”不是抽象的道德概念,其內涵是確保技術發展不偏離人類共同利益,讓所有人都能從技術進步中受益,實現人與技術的和諧共生。《辦法》明確,開展人工智能科技活動應將科技倫理要求貫穿全過程,遵循增進人類福祉、尊重生命權利、堅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風險、保持公開透明、保護隱私安全、確保可控可信七項倫理原則,從審查重點、實施機制、具體流程等方面,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規范措施,以科技倫理管理與服務支持促進人工智能創新,為人工智能創新保駕護航。
推動倫理嵌入設計,實現倫理治理的前置化,更是推動人工智能治理范式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控、從末端整改向源頭管控轉型的關鍵抓手。當前,人工智能深度觸及社會運行各個環節。傳統的人工智能倫理審查中,普遍將倫理評估與合規校驗環節,置於技術開發完成、產品即將落地甚至已經投入商用的階段,往往停留在事后追責與補救,容易陷入“事后把關”的被動治理困境,無法從根源上防范風險,難以適配技術發展的節奏與風險演變的特征。因此,推動人工智能倫理治理,可以借鑒“嵌入式倫理”的理念,使倫理審視成為技術研發的日常實踐,融入技術研發全鏈條,實現治理關口的全面前移,真正實現對倫理風險的全過程關注。
人工智能科技倫理治理是長期性、基礎性、系統性工程,需要協同施策。一方面,持續完善人工智能倫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建立常態化、全方位、全流程的監管機制,對突破倫理底線、違反法律法規的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態度。另一方面,壓實主體責任,明確各類主體在人工智能倫理治理中的職責使命,將倫理評估納入技術可行性論証的核心環節,組建專業倫理評估團隊,對技術可能存在的倫理風險進行提前研判、主動規避,切實保護用戶隱私和個人信息安全。同時,在全社會范圍內,加強宣傳引導,持續營造重視技術倫理的濃厚氛圍。
唯有多措並舉,方能真正筑牢人工智能倫理治理的根基,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在倫理框架內規范、健康、可持續發展,讓人工智能更好賦能美好生活。
(作者:應建均,系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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