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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好企業在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中的關鍵作用

陳春明

2026年03月17日08:31    來源:光明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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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發揮好企業在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中的關鍵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強調“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筑牢持久強勁的科技根基指明了方向。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速度演進,牢牢把握歷史機遇,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充分發揮企業的作用是重要抓手。

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

科技創新是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實現知識創新、技術突破及成果轉化應用的系統性實踐活動。這一過程既離不開科研工作者在基礎研究領域的深耕細作與原始突破,更需要企業發揮主體支撐作用,形成“研發—轉化—產業化”的完整閉環。

截至2024年底,全國登記在冊的中小企業數量超過6000萬戶,其中民營企業佔比長期穩定在90%以上。龐大的企業群體在創新活動中主動作為、積極發力,為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筑牢了堅實微觀基礎。但也要看到,眾多企業的創新潛能尚未得到充分釋放,這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企業創新能力存在明顯梯度差異。科技領軍企業在原始創新、核心技術攻堅及研發效益等方面仍有短板,中小微企業雖具備創新靈活性強的優勢,但受規模體量、資金儲備、人才儲備等約束,成長瓶頸突出。區域間企業創新能力也存在差異,制約了創新資源的均衡配置與整體效能發揮。二是企業融入產學研協作鏈條的深度不足。高校、科研院所的基礎研究與企業的產業需求存在“兩張皮”現象,供需對接精准度不高,導致大量科技成果“鎖在實驗室裡”,難以有效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阻礙了創新鏈條與產業鏈條的深度銜接。三是企業創新生態支撐體系尚不健全。相關的政策支持仍存在精准性不足、靶向性不強等問題,難以有效匹配不同類型企業的創新需求﹔金融支持體系有待進一步優化,針對科技型企業尤其是中小微科技企業的差異化金融產品供給不足﹔創新服務體系不夠完善,技術轉移、知識產權服務、科研設施共享等專業化服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既是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重要環節,更是培育新質生產力、筑牢中國式現代化科技支撐的必要前提,需要久久為功、精准施策、系統發力。一是構建梯度培育體系,夯實企業創新主體基礎。立足不同規模、不同類型企業的發展定位,引導科技領軍企業聚焦原始創新與核心技術攻關,支持中小微科技企業發揮靈活創新優勢,同時優化區域企業創新布局,推動創新資源向中西部地區適度傾斜,實現各類企業優勢互補、區域創新協調發展。二是提升企業在創新產業鏈中的融合效能。構建高水平創新聯合體,完善產學研協同創新的利益共享與風險分擔機制,暢通人才、技術、資本等創新要素的流動渠道,推動創新鏈條與產業鏈條深度耦合。三是營造優良創新發展環境。精准優化科技政策供給,增強政策的針對性與實效性﹔強化金融支撐保障,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健全創新服務體系,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

完善企業在產業創新中的核心功能

企業是產業創新的核心載體,其創新功能的完備程度直接決定著產業創新的推進速度與實踐成效。在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交織演進的歷史機遇期,完善企業在產業創新中的功能至關重要,這絕非淺層次的功能補位,而是對發展定位、創新模式與創新生態的系統性重構。

企業在產業創新中的核心功能集中體現為技術創新的突破者、產業模式的變革者、產業鏈條的整合者。在我國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的進程中,企業在產業創新中的功能呈現全方位拓展的態勢:一是聚焦攻克“卡脖子”技術難題,不斷提升前沿技術自主研發功能﹔二是統籌人才、數據、資本等關鍵要素,創新資源整合配置功能﹔三是帶動中小企業深度融入創新網絡,發揮產業協同組織引領功能﹔四是推動技術價值向市場價值高效轉化,凸顯商業模式迭代創新功能﹔五是平衡創新投入的高風險性與長期性,實現創新風險分擔化解功能。

完善企業在產業創新中的核心功能,既是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重要環節,更是構筑二者融合發展閉環的關鍵支點,能夠為培育新質生產力、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提供堅實支撐。為此,要優化創新投入結構,引導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力度,健全創新投入長效機制,拓寬創新融資渠道﹔構建開放協同的創新生態,提升資源整合效能,組建產學研創新聯盟,支持龍頭企業搭建產業創新平台,完善創新資源共享機制﹔健全創新激勵與保障體系,激發創新主體活力,優化企業內部創新激勵機制,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提升政策支持的精准性與靶向性。

提升企業在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中的中介傳導效能

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的深度融合,亟須以高效的中介傳導機制為紐帶,實現創新要素跨主體順暢流轉、價值創造精准匹配與創新鏈條閉環運行。企業兼具市場主體與創新主體的雙重屬性,既是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承接載體,也是產業創新需求市場化的表達主體,更是聯結產學研協同創新的樞紐。提升企業在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中的中介傳導效能,對於破解創新轉化堵點、提高創新資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企業在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中的中介傳導作用,主要通過要素傳導、需求傳導與組織傳導三重路徑實現。要素傳導聚焦人才、技術、資本、數據等關鍵創新要素的跨主體整合與高效流轉﹔需求傳導著力將產業端的現實需求精准對接至科研端,注重破解技術研發與產業需求“兩張皮”難題﹔組織傳導則通過搭建協同創新平台、構建產業創新網絡、打破創新主體間壁壘,實現創新資源的系統性整合。

然而,企業在發揮中介傳導作用過程中仍面臨一些現實制約。如,中介傳導動力匱乏,主體意識薄弱﹔要素傳導壁壘較高,配置效率偏低﹔制度保障體系不完善,協同機制運行不暢等。隻有協同發力,構建高效的中介傳導機制,才能提升企業在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中的中介傳導效能。在動力激發上,強化企業主體意識,通過完善創新激勵政策降低企業創新成本,推動企業加快創新轉型,提升中介傳導能力。在要素流動上,著力打通要素流動堵點,健全人才雙向流動機制,保障人才在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領域自由流動﹔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鏈條,暢通實驗室成果向生產線轉化的通道。在制度保障上,優化協同創新制度環境,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激活企業中介傳導活力﹔加強政策協同集成,建立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的政策協同機制﹔健全利益分配機制,保障產學研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

(作者:陳春明,系黑龍江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哈爾濱理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

(責編:黃瑾、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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