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2日08:03 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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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筑牢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安全屏障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院長、研究員 傅小強
面對深刻復雜變化的發展環境,加快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全面筑牢國家安全屏障,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必由之路。國家安全體系,是國家安全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建立健全聯動高效的國家安全體系,必須堅持黨中央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鞏固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國家安全重點領域和重要專項協調機制,落實國家安全責任制,完善涉外國家安全機制,強化國家安全教育、筑牢人民防線,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
國家安全能力,是國家合理配置戰略資源,保障國家處於相對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鍛造實戰實用的國家安全能力,需強化基礎保障能力、新興領域國家安全能力、應對極端突發情況能力建設,提升重大安全風險防范能力,加強社會治理,筑牢軍事國防屏障,推進科技賦能,強化國際運籌,更加注重協同高效、法治思維、基層基礎。
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障。“十五五”時期,我們需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全面筑牢國家安全屏障,全面建成新安全格局,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提供堅實安全保障。(選自《國家治理》2025年第24期)
作者簡介
傅小強,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院長、研究員、博導。主要研究方向為國家安全、國際戰略、非傳統安全和海外利益保護研究。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馬克思主義理論建設工程和多項部級重大研究課題,在核心期刊及主流媒體發表多篇論文及評論。
中國標准全球化的推進成效與提升對策
——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教授 任聲策
中國標准全球化是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加快建設制造強國、質量強國、科技強國的有力舉措。中國標准全球化主要有兩種路徑:一是通過積極參與國際標准組織或區域標准合作制定的標准,進入東道國市場﹔二是通過國與國合作或市場機構,進入東道國市場。我國在這兩種路徑上均取得顯著進展。與此同時,我國面臨在國際標准組織中的領導席位與產業體系優勢不匹配的困境,國際標准領域雙邊合作的廣度和深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進一步推進中國標准全球化,需把握中國標准全球化的四個關鍵著力點。一是以中國標准本身為著力點,持續提升中國標准水平和標准競爭力﹔二是以國際標准組織路徑為著力點,提升在國際標准組織中的影響力與治理能力﹔三是以國家雙邊合作路徑為著力點,提升標准領域雙邊合作的廣度和深度﹔四是以新興產業領域發展為著力點,發掘蘊藏其中的標准全球化新機遇。(選自《國家治理》2025年第24期)
作者簡介
任聲策,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博導。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強國戰略專題研究、十四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重大專題研究、4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理論、政策及實務研究工作。長期從事創新創業和知識產權戰略管理與政策方面的研究、教學和咨詢工作,發表學術論文100余篇,出版專著3本。
扎實推進海南自貿港區域協同立法
——中山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張亮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區域協調發展,不斷豐富完善區域協調發展的理念、戰略和政策體系。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發揮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疊加效應,優化重大生產力布局,發揮重點區域增長極作用,構建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和國土空間體系”。區域協調發展首先是法治協調,全島封關后的海南自貿港,將為我國區域協調發展提供新的實踐樣態,區域協同立法是全島封關后海南自貿港開展區域合作的重要工具。
區域協同立法,有助於海南自貿港建設戰略要求的實現。以海南自貿港為坐標原點,上述戰略要求包含三個層次。其一,整合海南自貿港內的區域發展資源。其二,推動海南自貿港與其他區域之間的合作協同。其三,提升海南自貿港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整體水平。對此,結合海南自貿港的制度特點,可考慮通過推動中央層面統一立法,從理順立法權限關系、探索豐富協同模式與路徑、提升軟硬件基礎條件等方面著手,完善區域協同立法機制。(選自《國家治理》2025年第24期)
作者簡介
張亮,中山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導。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法,曾在《法學研究》等重要法學刊物發表論文,主持國社科項目、教育部社科項目、全國人大常委會港澳基本法委員會委托項目、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托項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等。
人工智能賦能社會治理的演進歷程與前景展望
——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專家、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徐林
近年來,各地以數字技術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取得顯著成就,政府管理方式和社會治理模式實現由“電子政務”到“數字治理”,再到“智慧治理”的躍遷。“人工智能+治理”不僅是技術工具的廣泛應用,更推動社會治理從傳統的“人力主導”走向“人機協同”,是治理方式和治理理念的變革。
我國是較早明確將數據作為生產要素,並從頂層規劃和應用實踐等方面對數據要素進行探索創新的國家。人工智能超越“平台型治理”的數字賦能,大大提升決策制定和執行的效率,社會治理也更趨向於人機協同的“知識型治理”,“人工智能+治理”成為應對復雜治理、優化公共服務的新路徑。人工智能不僅改變效率邏輯,還重塑規則生成機制,能夠作為敏捷治理的支撐工具,對社會復雜性作出實時反饋與適應性調整,開啟人機協同的共治新圖景。
作為供給側的人工智能大模型,應與需求側的社會治理實踐更好匹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人本、包容、共治的社會治理場景:“人工智能+網格”,通過構建“感知-研判-決策-執行-迭代”的智能閉環,實現治理精度從“區域覆蓋”到“個體需求”的躍遷﹔“人工智能+決策”,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實現風險隱患的“全要素識別、全流程管控”,推動治理從“事后救火”轉向“超前治理”﹔“人工智能+社工”,借助人工智能系統,社會工作者能夠為服務對象提供更加豐富的情感支持與人文關懷。(選自《國家治理》2025年第24期)
作者簡介
徐林,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專家、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導。主要研究方向為基層社會治理、城市環境治理。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課題以及省部級課題10余項。
健全與共同富裕進程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何文炯
社會保障是國家通過立法實行國民收入再分配,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風險保障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是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財富積累、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對促進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支撐作用。
“十五五”時期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需在以下幾方面實現突破。通過制度創新,提高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社會保險參保率,使各類工薪勞動者逐步進入統一的社會保險體系﹔通過改進制度設計,逐步落實非戶籍常住人口的社會保障權益,以適應人口流動的趨勢﹔按照“抑峰填谷”的思路,穩步提高低保障群體的社會保障待遇,逐步縮小群體差距,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此,要注重體制機制創新,尤其是健全基本保障項目待遇調整規則、完善社會保障籌資規則、健全社會保障法制,有效引導公眾預期,增強全體社會成員對社會保障制度的理解度、信任度和參與度。(選自《國家治理》2025年第23期)
作者簡介
何文炯,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導。研究方向為社會保障、風險管理、保險精算。出版著作教材5部,發表學術論文80余篇,成果獲得省部級一等獎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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