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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惠民浸潤百姓生活

楊越明

2025年12月18日08:28    來源:光明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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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文化惠民浸潤百姓生活

【智庫者說】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堅持文化惠民,實施公共文化服務提質增效行動”。目前,文化惠民工程已實施了18年。文化惠民從注重“有沒有”的基礎覆蓋階段,邁向聚焦“好不好”的品質提升新階段﹔從強調“普惠化”的廣度拓展,轉向突出“對象化”的精准供給。唯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系統破解當前文化惠民工程中的矛盾與障礙,才能真正讓優質文化藝術資源直達基層、浸潤百姓生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文化獲得感、幸福感和認同感。

“十四五”時期文化惠民展現新圖景、新活力

“十四五”時期,各地積極探索文化惠民新路徑,涌現出一批具有示范意義的創新實踐,展現出藝術家群體與人民群眾“雙向奔赴”的生動局面。這種雙向互動不僅拉近了藝術與大眾之間的距離,更拓展革新了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邏輯。

惠民演出實現“精品化+零門檻”融合。近年來,各地以“打開藝術之門”等惠民演出活動品牌為代表,通過財政補貼、院團公益活動、場地讓利等方式,將高水平演出票價控制在一定區間,幾乎場場爆滿,體現出大眾對藝術演出的渴求。此類演出普遍增設藝術導賞環節,由專業講解員或主創人員現場解讀作品背景、藝術特色與審美要點,有效降低公眾理解門檻,使高雅藝術真正“可親、可感、可及”。這種“演前導賞+現場體驗”的模式,既保障了藝術品質,又提升了觀眾參與深度,實現了文化供給與接受的良性循環。

戶外演出打造“流動的藝術風景線”。城市公共空間正成為文化表達的新舞台。北京天橋市民廣場上的國家級演奏家露天音樂會、西安古城牆下的非遺藝術家表演、上海演藝大世界的公共空間戲劇互動等,將藝術從封閉劇場移至開放街區,以流動性、互動性和在地性為特征,讓市民在日常通勤、休閑散步中偶遇藝術、參與藝術。這種“藝術走到群眾身邊”的方式,不僅拓展了公共文化服務的物理邊界,更重塑了城市的文化肌理,使藝術真正融入市民生活,成為城市精神氣質的重要組成部分。

市民夜校回應都市青年的“美育剛需”。面對中青年“上班族”旺盛但易被忽視的美育需求,多地公共文化場館推出延時服務,開設書法、繪畫、舞蹈、戲劇等夜校課程。這些課程由公共文化場館聘請專業藝術家或社會組織授課,時間安排契合職業群體作息,內容設計注重實用性與審美性。上海、深圳等地的“白領夜校”常常“秒光”,反映出都市人群對精神充電的迫切渴望。這類錯時、增值型服務,正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從“保基本”向“促提升”轉型的關鍵切口。

素人創作激發普通人的“舞台夢想”。從上海中華藝術宮的“素人策展計劃”到蘇州當代美術館的“社區藝術畫像計劃”,再到不少城市的戲劇工坊,越來越多的專業文化機構主動下沉,為普通市民提供創作指導、排練場地與展示平台。普通人不再是被動的文化消費者,而成為主動的文化生產者。這種“人人皆可創作”的機制,不僅釋放了基層文化創造力,更在社區層面構建起自我組織、自我表達的文化生態,增強了社會凝聚力與文化認同感。

進一步推動“十五五”時期文化惠民提質增效

進一步推動“十五五”時期文化惠民提質增效,必須首先把准當前文化惠民推進中面臨的體制機制障礙。這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與績效認可體系,導致高水平藝術供給主體參與積極性不高。藝術院團、高校等作為優質文化資源的核心載體,普遍以“高精尖”“殿堂級”為價值導向,文化惠民動力不足。即便部分單位因公益考核指標被動開展活動,也易出現“重數量、輕質量”的誤區。二是公共文化場館創新服務能力受限。多數公共文化場館仍沿用傳統管理模式,開放時間固定,服務內容標准化、同質化,難以滿足中青年群體錯峰、分眾、個性化的需求。相比之下,實施社會化運營的場館則更具靈活性與市場敏感度,能快速響應新興需求,推出夜校、工作坊、沉浸式展覽等多元服務。這種效能落差,凸顯了深化公共文化機構改革的緊迫性。三是財政扶持資金投入存在資源錯配。當前文化惠民資金分配機制尚不完善,部分項目“重投入、輕評估”,導致內容供給與群眾真實需求錯位。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不高,未能實現社會效益的最大化。四是政府文化治理能力有待系統性提升。面向“十五五”,唯有以更大魄力深化改革有效破解文化惠民提質增效面臨的難題,以更實舉措精准服務推動優質資源的有效下沉與精准匹配,方能讓高品質文化產品真正飛入尋常百姓家,讓億萬人民在美的滋養中走向更加豐盈的精神生活。

首先,強化激勵機制,激活供給主體內生動力。應建立文化惠民貢獻度評價體系,將藝術院團、高校參與基層服務的成效納入職稱評定、項目申報、評優評先等考核指標。設立“文化惠民杰出貢獻獎”,對長期扎根基層、創新服務模式的藝術家和團隊給予榮譽與物質雙重激勵。同時,探索“公益+市場”混合模式,允許院團在完成規定惠民任務后,通過衍生品開發、線上課程等方式獲得合理收益,形成可持續參與機制。

其次,推進社會化運營,提升場館服務效能。鼓勵具備條件的公共文化場館通過公開招標、委托管理等方式引入專業文化企業、社會組織運營。政府角色由“辦文化”轉向“管文化”,重點制定服務標准、監督服務質量、保障公益屬性。運營方則可根據區域人口結構、文化偏好,靈活設置錯時開放時段,開發分眾化、主題化、體驗式服務產品,如青年藝術沙龍、親子美育工坊、銀發數字課堂等,真正實現“按需供給”。

再次,建立健全培養機制,暢通社區文化毛細血管。基層文化活力源於群眾自身。應系統發掘和培育“社區文化領袖”——如廣場舞隊長、讀書會發起人、非遺傳承志願者等,通過小額項目資助、專業培訓、資源對接等方式賦能其組織能力。同步推動社區文化空間線上預約開放,建立“群眾申請—志願管理—專業督導”運行機制,納入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統籌管理。讓“身邊人辦身邊事”,形成自下而上的文化生態循環。

最后,優化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文化惠民項目全周期評估機制,引入第三方機構對活動參與度、滿意度、社會影響力進行量化評估,作為后續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推動數據共享與智能匹配,利用文化雲平台分析用戶畫像與需求熱點,實現“精准滴灌”式供給。同時,簡化戶外文化活動審批流程,明確安全責任邊界,鼓勵“備案制”替代“審批制”,為群眾性文化活動鬆綁賦能。

文化如水,潤物無聲﹔藝術如光,照亮人心。推動高品質文化惠民活動,本質是一場以人民為中心的文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它要求我們打破體制壁壘,激發多元主體活力﹔呼喚我們傾聽群眾心聲,實現從“送文化”到“種文化”再到“創文化”的躍升。當藝術不再高居殿堂,而是流淌在街巷、活躍於社區、生長於人心,文化自信便有了最深厚的土壤和最溫暖的底色。

(作者:楊越明,系北京師范大學文化創新與傳播研究院副院長、教授)

(責編:黃瑾、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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