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磊
2025年12月08日08:43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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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要優化保障性住房供給,滿足城鎮工薪群體和各類困難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給。當前,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提升住房供給多樣性和舒適性,更好滿足新時代居民需求已成為城市工作的重點。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住房建設取得顯著成就。城鎮人均住房面積由1978年的6.7平方米提升至2023年底的超過40平方米,就人均建筑面積而言已達到部分發達國家水平。但是,在住房質量方面仍有較大提升空間,急需適應人民群眾高品質居住需要,推動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出“立標准、強科技、抓項目”三大實施路徑,為這一轉型提供了具體抓手。立標准,就是要建立健全覆蓋規劃設計、施工建造、運營維護全生命周期的住房品質標准體系﹔強科技,就是要加大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智能家居等新技術研發應用﹔抓項目,就是要通過示范引領,推動“好房子”理念落地生根。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住房品質提升不僅要關注新建住房,更要重視存量住房改造。開展城市更新行動,對老舊小區進行適老化、節能化、智能化升級,全面提升既有住房的舒適性和安全性,讓人民群眾在居住環境改善中有更多獲得感。
具體來說,要做到因城施策,注意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大中小城市的差異化需求。我國城鎮化進程進入新階段,呈現增速放緩、結構分化的新特征。城鎮常住人口數量仍持續增長,但增速下降。城鎮化率增速已由2011年高峰期的1.88%,降至2022年的0.5%、2023年的0.84%。城鎮化的主要方式不只是農村人口向城市的轉移,且會更多呈現由小城鎮、小城市向大城市、都市圈、城市群的城市間人口遷移。因此,住房供給必須堅持因城施策、分類指導。超大特大城市和長三角、珠三角等經濟活力較強地區,仍然面臨較大人口流入壓力,需要持續增加住房供給,特別是保障性住房供給。而部分人口流出或增長緩慢的城市,則應更注重存量住房的品質提升和結構優化,避免盲目新建造成資源浪費。由於都市圈和城市群成為人口集聚主要載體,這就需要打破行政區劃限制,在更大范圍內統籌住房規劃布局,促進住房供給與產業布局、交通網絡、公共服務協同發展,構建職住平衡、宜居宜業的空間格局。
城市“好房子”建設並非指提供一樣的住房,而要注意城市內部特別是超大特大城市內部不同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和支付能力差異。要有針對性地提供適合不同群體的“好房子”,讓居民的居住環境都有所提升。針對超大特大城市快速集聚青年群體的特征,要著力滿足其落腳城市和創業初期對可支付住房的需求。大力發展小戶型、功能全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打造青年公寓、人才住房等多樣化產品,為其提供可支付的過渡性住房解決方案,實現青年人安居樂業。對於中低收入群體,要通過新建、改造、租金補貼等多種方式保障其住房需求。特別要注意穩妥推進城中村改造,整體改造和綜合整治相結合,在改善城市面貌的同時,應保留適當比例的低成本居住空間,為外來務工人員提供適宜的住房選擇。對於工薪階層,要著力增加價格適中、區位適宜、品質良好的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加強對租房市場的管理和對租賃關系的監管,確保長期租房也可以成為工薪階層的一種居住選擇。對於中高收入階層,則增加土地出讓的彈性,通過市場機制滿足其對高品質居住環境的客觀需求。同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可以確保地方政府獲得高溢價住房的增值收入,用於負擔青年群體和中低收入群體所需的保障性住房成本,促進住房公平。
住房品質提升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完善住房建設標准體系,從安全、舒適、綠色、智慧4個維度制定地方標准和行業標准,引領住房品質全面提升。加強技術創新和集成應用,推動裝配式建筑、綠色建材、BIM技術等在住房建設中的廣泛應用,提升住房建設的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同時,注重傳承和創新中國傳統建筑文化,打造具有地域特色、時代特征的現代宜居建筑。
總之,推動住房供給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型,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我們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效率與公平、存量與增量、需求與可能,構建多樣化、高品質、可持續的住房供給體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治理工程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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